许昌县南湖新天地商业综合开发公告河南

许昌县南湖新天地商业综合开发公告河南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_*******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其它
  招标分类:服务招标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投资金额:万元
  所属地区:河南
  招标内容:
  根据许昌县南湖新天地整体规划设计和投资建设的需要,现就项目合作投资建设事宜予以公告。
  一、项目概况
  许昌县南湖新天地商业综合开发地块位于文昌路以东,清异河以西,南湖游园以南,许由路以北,东西长约1900米,南北宽约600米,规划面积约1.2平方公里。项目建设主要围绕南湖新天地商业步行街设置商业服务设施,发展超市、专卖店、专业店、连锁店、精品店等特色鲜明的新型商业。同时,结合居住、旅游、休闲、娱乐、餐饮等,开拓步行街与休闲广场,建设功能明确、服务均衡合理、具有区域影响的商业中心。
  二、合作宗旨
  为加快许昌县城区改造步伐,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城市整体品位,根据许昌市城市建设发展总体规划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本着双方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对项目规划区域内土地进行综合开发利用,逐步把旧城区改造成为基础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的新城区。
  三、投资建设的内容
  1、项目规划区域内的基础设施建设。
  2、项目规划区域内的土地综合开发与利用。
  四、合作方式
  (一)合作的主要模式
  1、依据“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将项目规划区域内的可开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投资方,由投资方按照总体规划设计方案开发建设;
  2、由投资方对项目区实行整体开发建设;
  3、双方协商采用其它灵活多样的合作方式开发建设
  (二)政府承诺的合作条件
  1、负责项目规划区域内的建设规划依法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并取得相应批准文件等相关手续。
  2、负责做好项目规划区域内的现有建筑物的清表、拆迁及拆迁户的安置等工作。
  3、为投资方投资建设和开发经营提供优质服务,并给予最大限度的优惠政策。
  (三)投资方应具备的合作条件
  1、应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并且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开发资质和开发能力。
  2、提供开发建设保证金,具体数额以双方协商为准。
  3、在项目规划区域内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4、按政府制定的开发计划实施开发建设
  五、报名时间:2008年10月20日至2008年10月24日。
  六、招商单位:许昌县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朝军 联系电话:139*****90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