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泉路建设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温泉路建设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那曲地区那曲县温泉路建设工程项目
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LW-*******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那曲地区那曲县温泉路建设工程项目已由那曲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那发改基建【2017】564号/56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那曲地区那曲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内容及范围:
(1)建设地点:那曲地区那曲县。
(2)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市政道路总长度2378.312米。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招标范围:工程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信息、合同管理、现场施工协调及配合甲方完成财政投资评审和审计工作。
(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5)其他说明:监理质量要求:本项目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工程交付等阶段设计施工图中包含的全部内容的全过程监理。监理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相关规范并经验收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资质,近三年内具有同地区或海拔3500米以上地区项目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以施工监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能严格遵守监理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投标报名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9日至2017年9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www.xzzbtb.gov.cn/)报名。
(2)报名条件: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监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9月19日至2017年9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http://www.xzzbtb.gov.cn)购买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13日15时30分,地点为那曲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if !supportLists]-->七、<!--[endif]-->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八、其他:
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XZT格式)至系统中,并在开标时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对其解密。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的投标无效。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在藏负责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区外监理企业的委托人必须同在藏负责人相一致,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那曲地区那曲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指挥部
地 址:那曲地区那曲县水厂院内
联 系 人:徐涛
联系电话:133*****464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城关区城关花园G区4栋4单元11楼2号
联 系 人:刘晖
联系电话:159*****109
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9月19日
标签: 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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