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鑫农贸粮油批发市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3个建设项目拟进行环评批复的公示
佳鑫农贸粮油批发市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3个建设项目拟进行环评批复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我局2017年9月15日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决定,我局拟对:1、佳鑫农贸粮油批发市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小屯煤矿瓦斯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3、年产50万张(13395立方米)建筑模板生产线建设项目报告表等3个项目作出准予批准的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17年9月15日-9月21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大方县奢香大道北段大方县环境保护局(5516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佳鑫农贸粮油批发市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顺德街道办事处庆云村 | 贵州佳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佳鑫农贸粮油批发市场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贵州佳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性质:新建,建设地址位于顺德街道办事处庆云村,项目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0万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建设工期:24个月,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为:项目总用地面积12935.2m2、总建筑面积53864.04m2,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33429.24m2(商业建筑面积26.24m2、住宅建筑面积33403m2),地下总建筑面积20434.8m2,其中,车库及设备用房面积8591 m2,商业建筑面积11843.8 m2(用于粮油日杂交易商铺约43间,面积约0.35万m2;用于经营粮油、土特产、日杂等商品的商场面积约0.4万m2;用于疏茶、水果、肉类、水产类等的摊位约300个,面积约0.4万m2),计容建筑面积45273.2m2,占地面积4527m2,容积率3.5,建筑密度35%,绿化面积3880.56m2,绿地率30%,总户数264户,停车位433个(地上机动车位41个,地下机动车位数392个),及其他配套设施。 | 项目建设及营运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因此,本批复只对该《报告表》内容有效,建设内容、地址、规模、工艺等发生改变,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同时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须报我局重新审核《报告表》。 (二)施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空气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扬尘 扬尘是施工期大气污染源的主要来源,主要集中在土建施工阶段。本项目建设期扬尘主要来自于露天堆场和裸露场地的风力扬尘、土石方和建筑材料运输所产生的动力道路扬尘。因此,施工场地需采取以下措施有效地防止扬尘的产生,以及降低扬尘的产生量: ①对于施工现场道路等公共区域,配备洒水降尘设备,及时进行清扫; ②设置防尘布网,以减轻高层作业面扬尘;运输建筑材料的车辆采用篷布覆盖。 ③主要施工道路必须硬化,施工场地采用覆盖、固化、绿化、洒水等有效措施; ④灰土和无机料拌合,应采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要洒水降尘,施工现场设置搅拌机的机棚必须封闭,并配备有效的降尘防尘装置。对于临时的、零星的水泥搅拌场地,在场址选择时,尽量远离居民住宅; ⑤遇有四级风以上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施工。 2、水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施工废水 施工期生产废水来源于设备冲洗、混凝土养护、基坑废水等,建设项目混凝土的养护废水用量较少,蒸发吸收快,不会形成地表径流影响水体,但同时地面还应采取防渗措施,对于施工机械和车辆的冲洗废水,采用沉淀池(设置防渗)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混凝土的养护、设备和施工车辆的冲洗,沉淀池底部的污泥用作农业施泥,杜绝项目施工可能对地下水造成的污染。 (2)施工期生活污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营地设临时旱厕,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全部排入临时旱厕,有附近村民清掏用作农家肥使用。 3、噪声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施工噪声可分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为了确保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不扰民,项目施工尽可能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降低声源的噪声源强;同时采用局部吸声、隔声降噪技术;在施工过程中,强噪声源应尽量设置在远离敏感点的地方;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有关规定,同时禁止夜间施工。 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防治措施 ①生活垃圾 施工营地设生活垃圾暂存点,并由建设单位与环卫部门商定指派人员定期清运至较近生活垃圾转运站,最后运至大方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妥善处置。 ②生产垃圾 施工现场的废渣主要来源于基槽回填后的渣土以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等。施工期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大方县建筑垃圾场处理。装修过程使用到油漆和胶料,废油漆桶和废胶料桶产为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要求分类收集储存,委托具备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 (三)营运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地表水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污水产生量 该项目用水主要为住宅户生活用水、商铺业主及工作人员日常生活用水(公厕冲洗用水),商场的商铺和门面、停车场清洁用水、绿化用水、消防用水等。废水主要来源于住宅户生活废水、商铺日常生活污水、保洁废水等。经过管网收集后进入化粪池预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大方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2、环境空气防治措施 运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地面停车场汽车尾气、扬尘,垃圾收集点以及化粪池、公厕恶臭,厨房油烟等。 项目营运期间应保持道路及停车场内地面的清洁、经常进行洒水清扫并进行绿化,降低环境空气污染。 3、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商铺商业垃圾、化粪池污泥、食堂隔油池废油脂及残渣等。以上固废垃圾统一收集于垃圾池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随意丢弃。 (四)环境风险 项目运行过程中存在触电、火灾、危险废弃物泄露等风险,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要求,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加强监控和管理,避免触电、火灾、危险废弃物泄露等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环境管理的其它要求 针对企业的排污情况和所存在的环境问题,企业还需做好以下工作: (1)厂方应加强员工的个人防护,保证员工的操作安全;而且应对员工进行必要的培训并切实做好各项污染防治设施设备的维护,防止污染物事故发生; (2)加强教育,提高员工的环境与安全意识。 (3)建立环保岗位,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维护检修,保障环保设施的处理效率;委托当地环境监测站定期对污染源进行监测,建立污染源管理档案。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自觉接受环境保护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日常监管工作由大方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竣工后经环保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
2 | 小屯煤矿瓦斯发电项目 | 大方县三元乡群丰村 | 大方县大方镇新铺村小屯煤矿 | 贵州成达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小屯煤矿位于大方县大方镇,矿井设计生产能力120万t/a,矿井为平硐开拓,目前矿井已揭露煤层瓦斯含量10~19m3/t,煤矿瓦斯在瓦斯站采取直接向大气排空的处理办法。本项目经大方县发展和改革局“方发改发〔2016〕718号”文件批复,工程内容包括发电机房、配件室、配电房、办公室、瓦斯抽放泵房、厕所等相关配套设施等,建设地点位于贵州省大方县原大方镇新铺村小屯煤矿。其中瓦斯抽放泵房依托小屯煤矿已建设施,9×600kW瓦斯发电机组,中6台为已建机组,3台为新建。新建的3台瓦斯发电机组紧邻原有6台瓦斯发电机组,原有瓦斯发电机组建设时预留了后期扩建用地,只需要对原有厂房向东扩建即可满足本项目厂房需求。项目建成后,年发电规模为3880万Kwh。发电除供煤矿使用外,富余部分并入贵州电网。既满足企业安全环保要求,又符合国家鼓励瓦斯发电的产业政策。 | 项目建设及营运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因此,本批复只对该《报告表》内容有效,建设内容、地址、规模、工艺等发生改变,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同时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须报我局重新审核《报告表》。 (二)施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空气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内容较少,主要为150m2新建厂房以及420m2原有厂房修葺,其中原材料装卸、散装物料堆放以及设备的安装,都将产生扬尘污染,对周围空气环境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项目建设中应通过加强管理,每天适量洒水清扫,并加强通风,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施工期噪声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无基础开挖,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设备,如电钻、电锤、多功能木工刨、无齿锯等,施工作业噪声多为瞬间噪声,因此项目方需一是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休息时间停止施工作业,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环境界噪声排放标准》,夜间22:00-清晨6:00,禁止施工。二是采用低噪声设备,减少高噪声设备使用频率。 3、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产利用小屯煤矿现有的生活设施进行处理,场内不设施工营地。施工期施工废水主要为土建工程中混凝土拌合、养护产生的废水,施工中加强用水管理,在项目混凝土拌合场地设置集水沟渠和简易沉淀池,将生产废水收集、沉淀后综合利用不外排,保证对环境影响小。 4、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无基础开挖,基础施工主要为表土剥离以及厂房水泥基座铺设,剥离表土量约30m3,综合利用于厂区绿化。建筑垃圾产应对其进行分类处理,木材边角余料、纸类、金属类废物回收利用,碎砖、碎瓷片等不能利用的废物收集后可用于场内低洼处填方;施工结束后,未得到利用的部分建筑垃圾应送至建筑垃圾堆放场堆存。项目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通过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小屯煤矿生活垃圾中转站,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清运至大方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是发电机正常运行和非正常运行时产生的瓦斯废气。瓦斯发电机废气通过余热回收装置回收热量后,通过8m高排气筒无组织排放,并满足《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Ⅴ阶段)》(GB17691-2005)中Ⅴ阶段要求,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新增3台瓦斯发电机组,按照现有处理方式配置余热回收装置并通过8m高排气筒无组织排放。 2、水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废水包括气水分离废水,软化水系统产生的浓水和生活污水。 1)气水分离废水产生量较小,应循环使用不外排。 2)软化水系统产生的浓水为酸性废水,采用软水器配套容器收集,中和沉淀后综合利用于厂区绿化、冲厕及道路洒水,未利用的软化水收集预处理后排往厂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3)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用作周围农田、耕地做农家肥,未利用的生活污水经管网收集预处理后排往厂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3、声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发电机、循环水泵及冷却塔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须才去以下治理措施: ①对使用的生产设备采取适当隔音、减震、消声等措施,包含发电机组、水泵减震基座、减震垫、管道采用柔性安装; ②对原有厂房外墙及屋顶安装吸声板,吸声板规格为60mm厚铝塑穿孔板,内部填充玻璃棉棉毡。新扩建厂房墙面及屋顶安装吸声板,吸声板规格为60mm厚铝塑穿孔板,内部填充玻璃棉棉毡。 ③原有厂房门、窗更换为双层隔声门、三层隔声窗,新厂房门安装双层隔声门、三层隔声窗。 ④在机房房顶侧安装排风防雨百叶窗,在机房墙面安装18台低噪声防爆轴流风机(原有厂房安装12台、新增厂房安装6台),对机房内进行机械通风散热。轴流风机配套安装进风消音通道。 ⑤厂区周围设置2m以上的围墙,围墙采用砖混结构; ⑥加强场界绿化,种植高达乔木与低矮灌木结合的绿化隔声带。 ⑦合理布置车间,将最高产噪设备发电机设置在厂房内,以利用厂房墙体阻隔; ⑧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适时添加润滑剂防止设备老化; 4、营运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营运期固废主要是过滤器产生的尘渣,离子交换树脂,设备维护及润滑用的废机油、废油桶及废棉纱,以及工作人员生活垃圾。 1)一般固废 生活垃圾、过滤器尘渣以及机修过程中产生的非抹布,废手套均属于一般固废,通过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小屯煤矿已建生活垃圾中转站,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大方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2)危险废弃物 (1)离子交换树脂 项目软水器需定期更换离子交换树脂(约1周1次),软水器的日常维护与零件更换由生产厂家专业运营团队进行,更换的废离子交换树脂,交有资质的处理机构进行处置,严禁随意滞留在厂区或处理。 (2)废机油 运营期设备废机油和废油桶,应使用危废暂存间收集暂存。小项目产生废机油和废油桶应及时清运至小屯煤矿危险废弃物临时贮存间妥善保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理。 (四)环境风险 项目运行过程中存在触电、火灾、危险废弃物泄露等风险,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要求,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加强监控和管理,避免触电、火灾、危险废弃物泄露等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环境管理的其它要求 针对企业的排污情况和所存在的环境问题,企业还需做好以下工作: (1)厂方应加强员工的个人防护,保证员工的操作安全;而且应对员工进行必要的培训并切实做好各项污染防治设施设备的维护,防止污染物事故发生; (2)加强教育,提高员工的环境与安全意识。 (3)建立环保岗位,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维护检修,保障环保设施的处理效率;委托当地环境监测站定期对污染源进行监测,建立污染源管理档案。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自觉接受环境保护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日常监管工作由大方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竣工后经环保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
3 | 年产50万张(13395立方米)建筑模板生产线建设项目 | 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长石镇东方村 | 大方县众林木业厂 | 贵州省绿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年产50万张(13395立方米)建筑模板生产线建设项目是由大方县众林木业厂投资300万元在大方县长石镇东方村建设的建筑模板生产线建设项目,目前项目已取得大方县发展和改革局的备案证明,项目占地6000m2,项目占地6000m2,建筑面积4000m2,总投资300万元,建成后年产胶合板50万张。 |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因此,本批复只对该《报告表》内容有效,建设内容、地址、规模、工艺等发生改变,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同时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须报我局重新审核《报告表》。 (二)施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空气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废气来源主要是基础工程阶段、主体工程阶段与车辆运输的扬尘,以及砂石材料使用过程中的粉尘,装修阶段产生的装修废气、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排放的尾气。因此须做到以下几点: ①工地围栏:采用砌体或定型板材连续设置,全封闭施工。主干道两侧围栏高度不得低于2.5m,次干道两侧围栏高度不得低于1.8m。破损的围栏应及时更换。 ②工地大门:本建筑工地设置一个出入口,大门宽度不低于6m,采用双开钢板门窗,在工地没有运输施工时大门必须关闭。 ③场地道路:场地内接工地大门出入口主要道路和材料堆放场必须用混凝土进行硬化。 ④冲洗保洁:建筑工地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槽、排水沟和沉淀池,配备高压水枪等车辆冲洗设备,有条件的增设自动冲洗设施。大门口设置门卫室,安排专人对出场车辆进行冲洗和清扫保洁工作。含有泥浆的污水必须经沉淀池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管网,环评要求沉淀后的清水回用于车辆冲洗、场地保洁,严禁将泥浆水乱排放或直接排入市政排污管网。 ⑤材料堆放:各种设施、设备、材料必须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划定的区域按不同品种、规格、型号设置和堆放,并设置标志牌,堆放高度不得超过围栏高度,易起尘的材料必须覆盖。 ⑥场地卫生:场地内应设置固定密闭的生活垃圾桶、垃圾池,严禁在场地内乱扔乱倒生活垃圾;建筑渣土必须及时清运,确保场地卫生整洁。 ⑦扬尘控制:建筑工地土石方施工和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必须采取喷淋(洒水)等措施压尘;楼层的建筑垃圾必须密闭容器盛装转运,严禁高空抛撒;对施工建筑物周边的裸露而无需清运的渣土、裸露黄土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⑧渣土清运:渣土运输车辆严禁超限超载,出工地前必须进行冲洗,确保车辆清洁;外运车辆必须遮盖严密,实行密闭运输,严禁沿途洒漏。 (2)合理安排施工运输工作及路线。项目材料及土方运输通过周边道路,对运输沿线环境卫生及道路交通有一定影响。建设单位必须选择合适的运输路线。对于施工作业中的大型构件和大量物资及弃土的运输,应尽量避开交通高峰期,以缓解交通压力。同时,施工单位应与交通管理部门应协调一致,采取相应的措施,做好施工现场的交通疏导,避免压车和交通阻塞,最大限度的控制汽车尾气的排放。 2、水环境影响分析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主要包括基础施工阶段降水排水和基础渗水,结构阶段混凝土养护排水和各种车辆冲洗废水。项目应在施工场地修建沉淀池,将废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中,禁止排入周边水体,待施工结束后覆土平整。 3、声环境影响分析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是钻桩机、电焊机、切割机等施工设备,以及运输建筑安装材料的车辆。项目建设期间须采取下列措施: ①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按照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午休时间及夜间不得进行作业; ②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贵州省相关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定,合理安排设备的使用,减少噪声设备的使用数量,缩短其使用时间;并且严格管理施工机械的作业,尽量减少或避免强噪声的设备同时作业; ③场地砌围墙进行全封闭施工,围墙高度不低于1.8m,作业时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遮挡装置,空压机等放置于工棚内; ④施工期间应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现场进行混凝土搅拌;加强车辆的管理,建材等运输在白天进行,并控制车辆鸣笛;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防治措施 目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砖石、废砖块、混凝土块、废木料、钢筋头等,产生固废垃圾建筑垃圾运至大方县合法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三)营运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1)粉尘 项目投入运营后,粉尘主要来源于旋切木料和锯边过程,因此项目各产尘设备上部须设置集尘罩,集尘罩集尘效率为95%,其余5%为无组织排放,集尘罩收集的废气通过管道抽到中央吸尘系统的末端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净化后的废气经风机由高度为15m排气筒排入大气,经收集的木屑粉尘外售处理。 (2)甲醛废气 本项目在涂胶和压制工序中有游离甲醛从胶水中挥发出来,对空气环境和作业工人造成危害。为降低游离甲醛的影响,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规定应尽可能采取有效措施将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故项目应在胶板生产线上方加集气罩,收集无组织排放的甲醛,通过机械引风的方式将甲醛高空排放。同时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标准要求,即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甲醛≤25mg/m3方可排放。 (3)锅炉废气 本项目所采用的锅炉型号为2t/h燃生物质蒸汽锅炉,以生物质燃料作为燃料,禁止使用胶合板以及锯边过程产生的边角料作为锅炉燃料,燃烧产生的锅炉废气主要污染物有SO2、NOx和烟尘,建设方须同时安装水膜除尘器,该除尘器除尘率能达85%以上,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m高烟囱排放。 (4)油烟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食堂油烟须安装油烟净化器,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要求后排放。 2、水环境影响分析防治措施 项目生活废水主要产生在办公楼、厕所、食堂和职工宿舍,食堂废水经过隔油池处理后与办公楼及厕所产生的废水,产生废水一起排入化粪池后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相关标准后作为项目四周土地农灌用水回用不外排。 3、声环境影响分析防治措施 项目运锅炉风机加装消声器,降低强噪设备源强。对生产厂房做成封闭式围护结构,生产时尽量减少出入口的开启频次,利用墙壁的作用,使噪声受到不同程度的隔绝和吸收,做到尽可能屏蔽声源,减少对环境的影响。购买低噪声的设备,设备应配套减震、隔震、隔声、吸声等辅助装置,并在以后的运行过程中,要加强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室内墙体及车间顶棚采用多孔吸声材料。加强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佳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强化运输车管理制度,设置降噪标准,严禁鸣号,进入厂区低速行驶,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严格按照规定控制生产时间。 4、固体污染物环境影响分析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木屑、废木料;胶压工序过程产生的废胶水桶;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锅炉燃烧产生的锅炉废渣;机械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还有员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 项目产生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和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严禁随意处置或外排。 (四)环境风险 项目运行过程中存在触电、火灾、危险废弃物泄露等风险,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要求,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加强监控和管理,避免触电、火灾、危险废弃物泄露等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环境管理的其它要求 针对企业的排污情况和所存在的环境问题,企业还需做好以下工作: (1)厂方应加强员工的个人防护,保证员工的操作安全;而且应对员工进行必要的培训并切实做好各项污染防治设施设备的维护,防止污染物事故发生; (2)加强教育,提高员工的环境与安全意识。 (3)建立环保岗位,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维护检修,保障环保设施的处理效率;委托当地环境监测站定期对污染源进行监测,建立污染源管理档案。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自觉接受环境保护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日常监管工作由大方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竣工后经环保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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