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室、阅览室室内设备及中小学图书招标公告
图书室、阅览室室内设备及中小学图书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甘泉县教育科技体育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其甘泉县中小学图书室、阅览室室内设备及中小学图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甘泉县中小学图书室、阅览室室内设备及中小学图书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HC-WQHT-2017招字080
三、采购人:甘泉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地址:甘泉县城内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36*****626
四、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延安市枣园中路枣园广场加气站对面C区5栋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期刊架、报纸架、书架、师生阅览桌、阅览椅、工作椅、钢制书车、文件柜、借阅台、纸质图书,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项目用途:学校自用
3、资金来源:财政预算
4、采购预算:423.929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指法定代表人参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指委托代理人参加);
2、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只需携带含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须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4、供应商在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供应商须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9月18日至2017年9月2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延安市枣园中路枣园广场加气站对面C区5栋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企业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套(不允许二次复印);资质原件在开标时由供应商携带备查,因资质产生的一切纠纷由供应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0日14:00整
2、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0日14:00整
3、投标/开标地点: 延安市枣园中路枣园广场加气站对面C区5栋二楼会议室
十、本招标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9月1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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