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门办事处工人新村小区楼道灯亮化、休息椅维修招标公告

中央门办事处工人新村小区楼道灯亮化、休息椅维修招标公告

村小区楼道灯亮化、休息椅维修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日期:2017年9月19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第二部分 工程概况和招标内容

第三部分 评标办法

第四部分 合同样本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中央门办事处工人新村小区楼道灯亮化、休息椅维修项目

2

招标人: 中央门办事处

3

投标资格要求:

1、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备装饰和施工等相应的资质和技术。

3、在参加投标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社会信誉及运作状况良好。

4、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保证金:视情决定

5

投标答疑:结合现场查看一并组织

6

投标书递交至:鼓楼区人民中央门办事处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9月22日18:00(北京时间)

7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8

开标时间:由街道招投标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一般不超过投标截止日的一周时间

开标地点:街道五楼会议室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随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

9

履约保证金:视情决定

有效期:至施工方案审查合格后

一、投标须知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通知书所叙述项目设计和服务

2、工程说明

2.1工程名称中央门办事处工人新村小区楼道灯亮化、休息椅维修项目

2.2工程地点鼓楼区工人新村小区

2.3招 标 人 中央门办事处

2.4招标代理 中央门办事处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

3、时间要求

投标中选后,投标人一般应在五个工作日完成施工方案的优化和完善工作

4、合格的投标人

4.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在街道招投标平台备案的,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条件的单位,并且工程项目款项结算要以建设单位属地税务发票作为结算依据的。

5、投标费用

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招标文件说明

6、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提供的施工服务和招投标程序,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第二部分 工程概况和招标内容

第三部分 评标办法

第四部分 合同样本

7、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需以书面形式(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答疑截止时间前)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期5天前予以答复。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在投标截止期前3天,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8.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24小时内需以电子邮件形式予以确认,收到通知但未电子邮件确认的,将被视为送达。

8.3招标文件的修改书也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9、招标的推延

招标人将根据工程进度,有权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10、投标用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书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11、计量单位

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使用人民币报价,报价单位为“元”。

12、投标文件的组成

12.1报价书

12.1.1各投标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应的收费标准,以总价的形式自主报价。

12.1.2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颁布新的计费标准,投标人所有单价和总价不以国家新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12.2简要设计图纸

12.3施工内容表

12.4投标人对投标项目施工力量的配备情况

12.5投标人的施工措施及承诺

12.6投标人的资质证书、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

12.7投标人近三年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类似工程情况

12.8投标人近三年所获得的奖励和处分情况

12.9其他

13、投标文件的格式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

14、证明投标人资格合格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资格文件。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含有以下资料:

14.1有关证明投标人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副本复印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文件

14.2投标人简介

14.3投标人在过去三年完成的类似工程情况

14.4负责本次工程的主要人员简历

15、投标有效期

15.1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有效期内有效

1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6.1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6.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并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6.3投标文件的每一页及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注明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由委托代理人签名的在投标文件须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符合要求,否则无效。

16.4投标文件不得涂改或修改

16.5投标文件因表达不清而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商务资信标和技术标分别单独装订成册,投标文件正、副本可合并包装盒密封。文件封口处盖密封章。

18、投标文件的递交

18.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人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

18.2无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19、迟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投标截止日期后送达的任何投标文件。

五、接受投标和中标

20、接受投标

20.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投标人投标,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招投标会议。

六、合同的授予

21、中标通知

21.1确定中标单位后,街道招投标办公室将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2签订合同

22.1中标人一般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一周内按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

22.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作为合同的附件。

第二部分 工程概况和招标内容

1、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中央门办事处工人新村小区楼道灯亮化、休息椅维修项目

1.2工程地点工人新村小区

1.3工程规模(建筑面积) 以实际发生量为准备

2、 招标内容

2.1本次招标投资预算为不超过 60000元人民币,材料选择的原则要求为环保。

内容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1

安装新配电箱、分配器

1.配电箱2.包括分配器

22.00

2

更换分配器

更换分配器

6.00

3

电气配管(pvc20)

砖、混凝土结构明配硬质聚氯乙烯管DN20

m

584.00

4

电气配线

管内穿照明线路铜芯2.5mm2

m

1168.00

5

感应灯

新安装楼道灯

132.00

6

楼道灯维修

343.00

7

防水路灯

4.00

8

休息椅维修

83.00

9

新做休息椅(1950*400)

6.00

10

安装广角镜

3.00

11

措施费

12

规费

13

税金

第三部分 评审办法

3、评审内容的保密

3.1公开投标后,直到宣布授予成交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3.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建设单位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谈判资格。

3.3评标组织

施工工程的谈判、评审、成交,由街道招投标办公室依法按程序组织实施,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进行。

4、评标标准和办法

4.1本工程中标原则由评标委员会在准备会时研究决定,一般以评分最高的中标。

4.2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和说明,但澄清和说明不能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3评标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文件都不符合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文件,招标单位将依法重新谈判。

5、评标纪律

5.1评标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影响评审过程和结果。

5.2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小组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5.3评标小组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评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

6、投标文件的澄清

6.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个别地要求投标人澄清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报价或报价的实质性内容。

第四部分 合同样本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以及《中央门街道综合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相关事项进行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施工地点:

  2.工程规模: 平方米。

3.装饰施工内容:

4.承包方式:

  5.工期: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总价款:¥ 元,大写(人民币): 。固定总价。详见本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

  2.工程款付款方式按下列方式支付:

1、竣工验收审计后甲方支付审计价的95%给乙方,剩余5%在质保期结束后支付。

2、工程保修期两年。在工程款全部结清后,甲、乙双方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3、由甲方指定单位进行审计。

  三、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为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乙方供应的材料要经过甲方验收后才可使用。

  四、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国家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乙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双方同意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

  5.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五、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 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并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支付_______元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__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纠纷处理方式

  双方如对合同执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 发包人:

乙方(签章): 委托代表人:

签订地点:中央门办事处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联 系 人: 厉忠

联系电话: ***-********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三牌楼大街138号(鼓楼区人民政府中央门办事处)

邮政编码: 210003

鼓楼区人民政府中央门办事处

2017年9月13日

标签: 维修 亮化 民政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中央门办事处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