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坪派出所新建业务技术用房弱电及办案系统工程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龙坪派出所新建业务技术用房弱电及办案系统工程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龙坪派出所新建业务技术用房弱电及办案系统工程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体现节约财政资金、降低政府采购成本、促进廉政建设,建始县公安局依据建始县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建财采计(2017)0499号]备案要求,就建始县公安局龙坪派出所新建业务技术用房弱电及办案系统工程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具有资质能力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为了保证公安指挥调度系统互联互通、系统兼容、稳定运行,结合县公安局指挥调度系统及督查系统现有的设施设备装配情况,确保建始县龙坪派出所弱电及办案系统可与我局指挥调度及督查系统实现无缝对接,以便建成后能顺利和县局联通。 (一)项目名称:建始县公安局龙坪派出所新建业务技术用房弱电及办案系统工程。 (二)项目编号:JGLRB(GC)[2017]-004 (三)项目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工程立项批准或核准、备案文号:建财采计(2017)0499号 (四)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贰拾肆万元240000.00元。磋商申请人报价超过采购备案价的磋商申请无效。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无不良记录、负面记录、受惩黑名单记录; (三)具有生产或经营计算机软硬件的资质和安防监控设备经营范围营业执照核定; (四)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文件获取 (一)领取条件:携带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红印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原件、《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领取磋商文件。本项目不接受未报名供应商的投标。 (二)领取时间:2017年9月19日—2017年9月25日(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节假日除外)。 (三)领取方式:自带U盘拷贝磋商文件或发送到磋商申请人邮箱。 (四)领取地点:建始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 四、响应文件提交和开启 (一)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年9月28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以前,逾时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二)磋商时间:2017年9月28日上午午09:00时(北京时间)开始。 (三)磋商地点:建始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 (四)参会人员:投标供应商法人本人域委托代理人到场参加磋商谈判。 五、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建始县政府采购网http://cg.jsw118.com/)公开发布。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联系人:庞世才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183*****028 建始县建始县公安局 2017年9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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