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快速区外段工程招标公告

泊快速区外段工程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

招标备案号:********104025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施工[2008]1022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团泊快速工程已由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以建计[2007]213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市滨海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市滨海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 团泊快速区外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团泊快速区外段工程,位于西青区,规划为城市快速路,红线宽度80米,团泊快速与津晋高速相交设置分离式立交一座,全长约7.5公里的道路、排水、桥梁、交通设施工程。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西青区。

2.3 标段划分: 本工程共设三个标段 。

第一标段:北段K0+000~K3+780,起点为津文公路,终点为跨津晋高速公路分离式立交起点,道路、排水、桥梁、交通设施工程,桥梁工程单跨跨径大于40米。

第二标段:南段K3+780~K6+400,为跨津晋高速公路分离式立交段,道路、排水、桥梁、交通设施工程,桥梁工程单跨跨径大于40米。

第三标段:K6+400~K7+050,起点为跨津晋高速公路分离式立交终点,终点为团泊新桥修筑起点,道路、排水、桥梁、交通设施工程,桥梁工程单跨跨径大于40米。

2.4工期要求: 第一、三段合同:2008年12月1日至 2009年11月15日。

第二合同段:2008年12月1日至 2010年4月30日

2.5工程质量要求: 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为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

3.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在报名时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桥旁)82号窗口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公告发布时间:2008年10月21日15时30分至2008年10月27日16时30分。

5.2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10月27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滨海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七支路8号

联系人:曹洪义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广银大厦505

联系人:姚刚 电话:***-******** 传  真:***-********

日期:2008年10月21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

电话: ******** 传真:******** 电子信箱: tjjszbz@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招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受理负责人:汤浩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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