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培训考试点实操设备及配套设施招标公告
安全培训考试点实操设备及配套设施招标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我方接受丹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对安全培训考试点实操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丹正德采标(2017)公字第10号
二、项目名称:安全培训考试点实操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预算:
采购内容:详见附件。
采购预算:68.6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1、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2、供应商应符合的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与本次采购项目相适应能力的独立法人;
(2)投标企业必须出具近两个月内企业当地检察院开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准入;
注:江苏省内企业可直接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http://218.94.117.252:12301/申请查询并下载打印告知函(告知函盖有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子印章和防伪二维码;原检察院出具的书面查询告知函在有效期内的仍可用于本次投标),江苏省外企业由各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出具书面告知函。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十日内支付合同价的30%,安装调试结束,项目验收合格后十日内支付合同价的70%。
六、报名方式
1、供应商报名时须向代理机构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接受现场报名: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联系方式。
2、报名时间:2017年9月20日- 2017年9月26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3、没有进行报名的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招标文件获取途径及投标方式:
报名成功即可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时携带电子储存设备)。
八、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需交纳 13000 元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从本企业的基本存款账户以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递交。保证金不接受其他形式,否则其投标响应无效。
1、开户名称:江苏正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开户行:工商银行丹阳新城支行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 10月10日【北京时间:8:30—9:00】
十、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 10月10日【北京时间:9:00】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发区兰陵路88号)
十二、开评标时间:2017年10月10 日【北京时间:9:00】
十三、开标评标地点: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发区兰陵路88号)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人:王斌 电话:139*****51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雪琴 电话: ****-******** 传真: ****-********
联系地址: 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发区兰陵路88号)
十五、备注:
1、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江苏正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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