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编号:XG-081004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台式电脑70台、多媒体投影机1台。
主要技术数据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质:为了确保此次采购的质量,要求参与的供应商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相关项目经验。
2、具备良好的供货能力及商业信誉,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和售后服务能力;
3、须具有相应产品品牌的代理证或授权书原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2008年11月11日(星期二)上午9:00 ,兴国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招投标拍卖大厅,其后提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投标方式:投标人投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该投标将视为废标。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
(七)购买招标文件:2008年10月22日至2008年11月4日(工作时间内),兴国县招标投标中心政府采购部购买。标书工本费200元,标书售后不退。
(八)交货时间、付款方式:交货时限为合同签定后20个工作日内,付款方式为货到用户单位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5%,余款5%在投标人承诺的质保期满后付清。所有货款均由县政府采购办支付。
(九)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以银行转帐方式,向招标机构缴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中标者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者评标结束后予以无息退还。
(十)项目答疑:本项目不进行集中答疑,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投标人,应于11月4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至我中心,招标机构将在11月5日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答复将公布在江西政府采购网、赣州市招标投标网、赣州政府采购网、兴国县行政服务中心网站;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站,招标人在上述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十一)、报名费及投标保证金汇款账号:(请写明项目编号及用途)
开户行:赣州市商业银行兴国支行
(十二)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查询兴国县招标投标中心政府采购部。
地址:兴国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兴国县城潋江大道198号,中心花园旁)
兴国县招标投标中心
200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