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邻水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工程
广安市邻水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工程
广安市邻水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工程经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实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核准文号为:邻发改[2008]194号。
邻水县鼎屏镇第四小学作为比选人现在邀请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招标代理机构比选,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业务。
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等级不应低于工程招标代理乙级(不含暂定级)。不满足最低资格要求的不能,即使参加也不得中选或中选被取消。
对招标代理机构的业绩要求:0个0类(类似)项目业绩。
对招标代理机构按“7.9.3招标代理机构总体评价”,比选人规定本项目的分数(C)为40分。
比选文件在/和《四川日报》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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