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办案场所智能化改造设备第二次招标公告
执法办案场所智能化改造设备第二次招标公告
江西省国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的委托,按照西湖2017B********1、西湖2017B********1批复,就其执法办案场所智能化改造设备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1、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万元) | 合计 (万元) | 技术参数及规格 |
西湖2017B********1 | 执法办案场所智能化改造设备采购 | 1 | 批 | 72.4 | 77.4 | 详见第三章技术规格要求 |
西湖2017B********1 | 执法办案场所智能化改造设备项目的配套设施 | 1 | 套 | 5 |
注:国产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投标,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2、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信状况的书面声明函及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行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开标前6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缴税证明和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6)投标人若是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所投主要产品(高精度定位基站、高清摄像机、视图库一体机、高清审讯主机、审讯管理平台软件、解码拼控一体机、服务器、后台专业光盘刻录打印机、芯片读写设备)有效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争性磋商。
3、供应商须从即日起到2017年9月26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08:3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在江西省国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926号中洋大厦10楼)购买磋商文件并可查阅磋商详细信息。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须提供下列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以上文件均须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原件验后归还(法人授权委托书不归还)。
5、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所有应答文件应于2017年9月30日09:3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红谷滩丰和大道1318号)四楼竞谈室。在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应答文件,招标机构将拒绝接受。
6、应答时间: 2017年9月30日09:30时(北京时间)。
7、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磋商的,请在磋商1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人: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
联系电话:****-********
地址:南昌市西湖区永叔路21号
招标机构名称:江西省国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926号中洋广场10楼
联系人:刘峰 杨琳
电话:****-********7、********(财务)邮编:330006
电子函件:jxsgtzb@vip.163.com
开户名:江西省国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昌市叠山支行
账号:143*****040015611
江西省国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
|
江西省国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