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津石高速公路津冀界至保石界段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基础【2017】720号批准建设,并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招标核【2017】68号核准招标。建设资金为上级拨款,招标人为高阳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高阳段占地勘界、组卷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津石高速公路高阳段占地勘界、组卷项目 2.2项目地点:高阳县 2.3合同段划分:1个标段。 2.4服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25天内完成 2.5招标范围:津石高速公路高阳段(1)放线、撒白灰线、界桩埋设(包括预制、运输);(2)土地勘界;(3)土地组卷。 2.6最高限价:(1)放线、撒白灰线、界桩埋设(包括预制、运输):2万元/高速公路公里;(2)土地勘界:0.25元/米2;(3)土地组卷:1.0万元/高速公路公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中需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2.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9日-2017年9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公休节假日除外),在高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窗口)领取招标文件资料。领取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证书原件及A4纸张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投标申请人须持资料: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或三证合一,三证合一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原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4、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2招标文件每套300元/套,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1日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地点并予以签收,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召开开标会,投标人应派其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出席。 6、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公示。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高阳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高阳县地址:保定市隆兴商务中心B座16层 联系人:程朝辉联系人:彭聪 电话:****-*******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