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油罐机械化清洗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储油罐机械化清洗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 储油罐机械化清洗设备购置项目 ,招标人为 山东宇尚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8">1.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1项目概况
山东宇尚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油田污水治理、油泥砂综合治理等节能环保类工程项目的公司,鉴于公司对储罐机械化清洗工程的需求,拟购置储罐机械化清洗设备1套,现对储罐机械化清洗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1.2招标内容
山东宇尚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购置储罐机械化清洗设备1套。该项目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储罐机械化清洗设备及配套工艺设备的设计、选型、制造、采购、运输、指导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性能验证、技术指导、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工作。
1.1.3技术规格
(1) 投标人要遵守《储罐机械化清洗设备技术规格书》中的要求,详见本章附件1。
(2) 若投标人提供的储罐机械化清洗设备,在现场运行中没有达到《储罐机械化清洗设备设备技术规格书》中的要求,将按废标情形予以处理。
1.1.4交货期限与交货地点
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0天内完成设备的交付并通过验收。
交货地点:胜利油田油区范围以内。
1.1.5投标报价及结算方式
投标人根据自己实际情况确定该项目的投标报价,报价为含税价。
结算方式:
(1) 投标时提供了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且财务状况良好的,设备送达交付地点,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并指导招标人完成1个储罐清洗工程后支付该设备费用的90%,剩余该设备10%的费用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款。
(2) 投标时未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不佳的,设备送达交付地点,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并指导招标人完成1个储罐清洗工程后支付该设备费用的20%,设备正常运行6个月后支付60%设备费用,剩余该设备20%的费用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款。
********5">1.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合法机构。
(2)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 投标人应为设备制造商。
(4)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文版认证证书。
(6) 近三年以来储罐机械化清洗设备制作、销售并成功运行1年以上的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
(7) 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内容。
(8)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1.3 资格审查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7">1.4 现场勘察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现场踏勘及其相关的所有费用、风险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1.5 招标文件的领取
(1)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9月18日至2017年9月24日,上午8时~11时,下午14时~17时。
(2) 领取招标文件地点
山东省东营市北一路819号森诺胜利评标中心。
(3)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9">1.6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递交时间:2017年9月29日,方式为现场送达。
(2) 截止时间:2017年9月29日上午9:00。
(3) 递交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北一路819号森诺胜利评标中心1#开标室。
(4)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受投标文件。
①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②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③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0">1.7 开标时间及地点
(1) 时间:2017年9月29日上午9:00。
(2) 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北一路819号森诺胜利评标中心1#开标室。
********1">1.8 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s://)、胜利油田森诺胜利工程有限公司网页(http://www.slofzx.com/Default.aspx)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2">1.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山东宇尚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黄河路721号森诺大厦
联系人:董锐,158*****905,邮箱:sndongrui@163.com
刘洋,155*****817,邮箱:liuyangxt@solfzx.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营分行科技新村支行
帐户名:胜利油田森诺胜利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宇尚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8月30日
附件1
储罐机械化清洗设备技术规格书
********9">一、前言
1.1 概况
本技术规格书适用于油田联合站内一次、二次沉降罐及原油库原油储罐自动化机械化清洗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测试、验收、运输准备、启动、投运、现场服务等方面的最低要求。
1.2 投标人的职责
投标人应对储罐清砂装置的设计、制造、供货、检验、验收、试车和试验负有全部责任,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满足2.1中所列的标准和规范以及相关规格书的要求。
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及各种附件必须是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0">二、相关资料
2.1 规范和标准
投标人所提供储罐清洗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安装及试运应符合或不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行业相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并采用如下最新版本的标准及规范进行产品的设计、制造和检验。执行标准应为最新版本,如果几种规范和标准适用于同一情况,则应遵循最为严格的规范。若本技术规格书与相关的技术规格书或标准有所冲突,则应向招标人咨询并得到其书面裁决才开展工作。
本技术规格书指定产品应遵循的规范和标准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所列范围:
GB/T 13306-2011 标牌
JB/T 2932-1999水处理设备技术条件
GB/T 13922-2011 水处理设备性能试验
GB/T 13384-2008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 50684-2011 化学工业污水处理与回用设计规范
DB37/T 2435-2013真空泵质量评价技术规范
GB 22360-2008 真空泵安全要求
JB/T 502-2015螺旋卸料沉降离心机
GB/T 8163-2008 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
GB/T 12220-2015工业阀门标志
GB 50235-2010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
HG/T 20507-2000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定
GB 4026-2010 人机界面标志标识的基本和安全规则设备端子和导体终端的标识
GB 4025-2010 人机界面标志标识的基本和安全规则指示器和操作器件的编码规则
GB/T 1226-2010 一般压力表
GB/T 3077-1999 合金结构钢
HG 20592~20635-2009钢制管法兰、垫片、紧固件
GB/T 13927-2008工业阀门压力试验
2.2 优先顺序
若本规格书与有关的其它规格书、数据表、图纸以及上述规范和标准出现相互矛盾时,应遵照下列优先次序执行。
(1) 本技术规格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对于不能妥善解决的问题,投标人有责任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投标人若有与以上文件不一致的地方,应在其投标书中予以说明,若没有说明,则被认为完全符合上述文件所有要求。
即使投标人符合本规格书的所有条款,也并不等于解除投标人对所有提供的设备和附件应当承担的全部责任,所提供的设备和附件应当具有正确的设计,并且满足特定的设计和使用条件或当地有关的健康和安全法规。
********1">三、投标人要求
3.1 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或与之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以及HSE体系认证,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应具有与储罐机械化清洗设备相匹配的制造资质,并具有至少三年以上储罐机械化清洗设备的设计业绩及制造经验。
3.3 投标人应有近年来在国内外至少设计制造一套储罐机械化清洗设备或其他相关领域中的储罐机械化清洗设备供货业绩,投标人应提交储罐机械化清洗设备的实际应用业绩。投标人应提交近三年来不小于本项目的储罐机械化清洗设备的制造、销售合同及业绩证明,并证明其所提供的产品能够长期地和安全地运行。
3.4 投标人应能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并具备提供长期技术支持的能力。能够保证设备运行出现问题后24小时内提供技术指导,48小时内相关人员到场解决问题。
3.5 除非经招标人批准,储罐机械化清洗设备应完全依照本规格书及其它相关文件的要求。规格书中的任何遗漏都不能作为解脱投标人责任的依据,所有改动应提交给招标人批准。
********2">四、供货范围
4.1 概述
投标人应对储罐机械化清砂装置的设计、材料采购、制造、零部件的组装、图纸、资料的提供以及与各个分包商间的联络、协同、检验和在不同场所进行的试验负有全部责任。
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首先应是制造厂的标准产品,并且最少有一套以上的类似规格产品在本规格书中所提及的环境条件下成功运行两年以上的经历,招标人不接受未经使用的新试制产品。
投标人还应对设备的性能、安装、调试负责。
4.2 供货范围
储罐机械化清洗设备的供货范围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 循环泵送系统:包括过滤系统、循环泵送系统、自动控制系统、气体检测系统、防爆配电箱及辅助吹扫系统。
(2)油水分离系统:包括油水分离器和刮油机,可输出清洗作业循环用水及回收油。同时包括集成离心脱水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实现泥砂的干化处理。
(3) 动力控制系统:设置配电箱向各个作业橇提供电力,保证功率输出。
(4) 清洗水炮:压力及有效清洗距离应适应施工罐体,确保将储罐内表面凝结物和淤渣清除干净并进行回收。
(5) 设备、管线接口所需配对法兰、阀门、垫片、镀锌螺栓、镀锌螺母等。
(6)备件及专用工具:投标人应提供用于现场安装、调试、试压、开车等所需的随机备件(免费提供)以及两年的备品备件清单。投标人还应提供设备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包括专用工具清单和单价在内。
另外,还应随机附带储罐清洗设备的检测报告、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安装图(包括安装尺寸)和维修手册以及安全阀合格证书和出厂检定证书等。
4.3 材料
设备所有选用的材料和零件应该是未经使用过的高质量的、不存在任何影响到性能的缺陷。
4.4 保证
在招标人选用设备恰当和遵守保管及使用规程的条件下,从设备投产之日起24个月内,设备因制造质量不良而发生损坏和不能正常工作时,投标人应该免费为招标人更换或修理设备零件部件,甚至更换整台自动过滤器设备;如因此而造成招标人人身和财产损失的,投标人应对其予以赔偿。
签订合同生效后,视为投标人完全理解并确认自己所提供的产品胜任将来运行环境条件,投标人应对上述情况做出保证。
********3">五、设计操作的环境条件
5.1工作场所
油田联合站内一次、二次沉降罐及原油库原油储罐。
5.2 工作介质
本次设计的储油罐机械化清洗设备主要针对油田联合站、污水站内储罐及油库油罐的清洗,将清洗出的油品收集并将清洗后的泥砂进行脱水分离,分离后的泥砂含水率原则上不超过70%。
六、技术要求
6.1 设计要求
6.1.2储罐机械化清洗设备规格表
储罐机械化清洗设备各系统内所含的设备,应至少满足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表6-1储罐机械化清洗设备规格表
序号 | 项目 | 规格 |
1 | 循环泵送系统 | 真空罐容积:4m3 配电盘:隔爆式ExdellBT6 |
2 | 油水分离系统 | 油水分离器容积:20m3 |
3 | 动力控制系统 | 操控系统防爆等级:ExdllBT4 |
4 | 离心分离系统 | 卧式离心分离器: 处理量:10m3/h 分离因数:2500 |
注:储罐清洗设备必须包含上表内所述设备单元,且设备规格至少要满足表内规格要求。
6.2 材料要求
投标人应保证所选材料适用于储罐清洗设备的工作介质和工作环境。不允许使用低价劣质材料,材料来源应在制造前经招标人审批,未得到书面认可不得使用。
6.2.1所有阀门阀体选择的材料应能满足当地环境条件和运行条件的要求,且其密封性能应为零泄漏。
6.2.2为保证离心分离系统正常使用,建议离心分离设备使用304不锈钢或强度在304不锈钢以上的钢材。
6.2.3所有仪表与介质接触部分采用耐磨抗腐蚀材质。
6.3 电气要求
6.3.1储罐机械化清洗设备由投标人根据各清洗模块功能,配备适当的配电系统,配电系统按防爆设计,投标人应提供装置总用电负荷及配电箱位置,配电箱内自带总进线开关,用于整个装置的保护及维修。若储罐机械化清洗设备含有变频控制系统,投标人应配套对应的防爆变频柜。
6.3.2各类电器接插件的安装应接触良好,操作盘、柜、机、泵及相关设备均应有安全保护措施,保证电气安全。配电箱尚应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规定,安装应便于操作。
6.4自控要求
(1) 实现储罐机械化清洗设备的自动控制;
(2) 监测储罐机械化清洗设备的运行状态和故障;
(3) 盘柜内至少设有手动/自动切换开关、机泵控制开关、单台机泵状态显示灯、故障报警灯、电源指示灯等。
6.5制造要求储罐机械化清洗设备的制造应遵循本规格书及相关标准规范。
6.6 其他
投标人应根据设计流量对所提供的设备规格、管径、仪表等进行核算。
6.7表面处理和涂漆
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的工况环境评估装置的腐蚀性,制定技术可靠、经济合理的防腐措施,确保该装置及内部所有构件的耐腐蚀性能满足设计工况条件及使用寿命的要求,并且不得影响该设备的正常运行。
储罐机械化清洗设备各部件在焊接时应采取对防腐涂层(含镀锌层)的保护措施,如果不能避免焊接对防腐层的破坏,则该连接处应采用法兰连接。
6.8组装
组装前应对全部零件进行检验,合格后才允许组装。
********5">七、检验、试验和证书
7.1检验机构
(1) 出厂前投标人根据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进行检验。
(2) 招标人根据有关标准及合同进行检验。
(3) 有关质检、环保、安全等机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进行检验。
7.2 检验项目和试验内容
(1) 到货检验:设备运输到现场后投标人负责检查,检验后应恢复至原包装。
(2) 安装检验:设备安装前,应逐箱逐件进行全面地数量清点与外观质量检查。不合格的设备和零件不允许投入安装。
(3) 设备配套安装后应进行试运转,内容包括:
①工作性能试验。
②密封性渗漏试验。
③水压强度试验。
④自控性能测试。
⑤系统调试(与工艺匹配调试)。
7.3 证书
检验和试验报告:投标人提供单台试验和检验报告,以及相应的设备设计、制造许可证。
检验证书:投标人提供工厂出具的具有效力的检验证书一式两份。
出厂合格证书:每台必须具有合格证书,并注明型号、规格、适用介质、制造商名称、生产日期。
7.4 铭牌
投标人应在设备适当的部位安装永久性的不锈钢制成的铭牌,铭牌的位置易于观察,内容清晰,其安装可采用不锈钢支架和螺栓固定,但不允许直接将铭牌焊接到设备上。
铭牌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制造厂名称;
(2) 设备的名称、型号;
(3) 设备的技术参数:规格、性能、重量、外型尺寸等;
(4) 设备的制造编号和出厂日期;
(5) 应在各管线的适当部位用箭头标明介质名称及介质流向;
(6) 净重及最大充液重量;
(7) 制造许可证号码。
********6">八、性能保证
除非招标人以文字的方式另行同意,投标人对它所提供的设备应承担如下保证:
在数据表中规定的工作条件下能正常可靠地运行,并达到设计参数要求。
通过试验证实投标人对各项性能方面的保证。
********7">九、油漆和运输
9.1 油漆和防护层
设备经出厂试验合格后应除尽积水,并作如下涂装处理:
(1) 内表面、外表面均应做除锈防腐处理,并涂上底漆和面漆,内表面所涂防腐漆应对水质无污染,且抗磨损;
(2) 设备涂装后封闭进出口,用塞帽封闭与设备内相通的其它通道;
(3) 设备的涂漆要求:先刷881-D01(环氧铁红防锈底漆)两道80μm,再刷881Y01(脂肪组丙稀酸聚氨脂)两道70μm,设备内、外表面应光滑平整,触摸无凹凸手感,设备面漆涂成绿色(或根据招标人提出的要求),色泽柔和,手感平滑。
9.2 运输要求
投标人必须遵守下列要求,除非有招标人的书面指示,无任何例外:
(1) 不允许将货物分成几次、几部分发运;
(2) 未经验收不准发运;
(3) 不允许分投标人将货物直接向总包商发运货物;
(4) 投标人应将订单中规定的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的安装、调试和试运工具、配件和消耗品与货物一同发运;
(5) 适当包装;
(6) 应以安全、经济的原则,按合同规定的供货范围、时间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
9.3 装卸要求(大件设备)
(1) 在预制/制造大尺寸货物时,投标人应从有关管理机关获得和遵守铁路和公路运输的尺寸限制,以保证货物能顺利的抵达目的地;
(2) 每个货物集装箱、板条箱、包装箱都必须在上面或侧面用油漆或其它方式刷上清晰可读的运输防护标志,如防水、不准倒置等标志,需标识吊装重心,并在装卸时严格遵守。
********8">十、文件图纸和数据要求
10.1 语言
对于国外定货的设备,所有文件、图纸、计算书、技术资料等都应使用中英文对照,对于国内定货的设备使用中文。投标人对翻译的准确度负有完全责任。
10.2 单位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文件和图纸,包括计算公式的单位制应是SI单位。
10.3 文件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表10-1规定的文件。
表10-1 文件清单
序号 | 文件描述 |
1 | 售后服务保证 |
2 | 投标人质量体系、HSE体系证书 |
3 | 投标人设计、制造资质证书 |
4 | 投标人业绩清单 |
5 | 投标人业绩证明 |
6 | 分包商资格的详细资料 |
7 | 安装、调试备品清单(附带价格) |
8 | 两年运行的备件清单(附带价格) |
9 | 特殊工具清单 |
10 | PID控制回路详细描述 |
11 | PLC控制系统详细描述 |
12 | 仪表的检定报告 |
13 | 仪表和自控系统的详细技术文件 |
14 | 接线箱端子接线图 |
15 | 接线箱/就地盘对外的电气接口的数量及规格 |
16 | 串口通信包含的检测变量名称、功能列表及变量地址表 |
17 | 供电要求控制柜所带负荷电压、电流、总用电容量(不包括备用设备) |
18 | 控制柜电气接线图 |
19 | 设备详图 |
20 | 计算书 |
21 | 基础条件图 |
22 | 主要受压元件材料证明书及材料复验报告 |
23 | 主要受压元件材料无损检测报告 |
24 | 焊接工艺评定报告、 |
25 | 焊接接头质量的检测和复验报告 |
26 | 热处理报告 |
27 | 压力试验报告 |
28 | 产品合格证书 |
29 | 调试大纲 |
30 | 操作、维修手册 |
31 | 培训手册 |
32 | 焊工资格证书 |
33 | 包装清单 |
10.3.2 图纸和文件审批后,在设备制造过程中如果发生变更,投标人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在得到招标人的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同时应把变更后的图纸和文件提交给招标人。
10.3.3 由于投标人没有按合同执行而导致的所有设计变更由投标人承担。
10.3.4 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应全面、清晰和完整,并对资料的可靠性负全责。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采办文件的规定提供所要的一切资料,这些还应包括如下内容:
(1) 设备有关资料(设备及部件的布置、外形尺寸、接管尺寸、基础图、设备自重及吊点等)。
(2) 设备性能资料,设备的启停、运行、操作说明书等。
注:合同生效后一周内,投标人将以上资料提供给招标人。
合同生效后,投标人将设备的主要图纸、材料单、计算书和数据表提供招标人审查和批准,在未经批准前不得擅自开工生产。
********9">十一、服务与保证
11.1 服务
投标人应提供的服务包括: 现场安装指导、调试及投产运行; 现场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 使用后的维修指导等。
当招标人通知投标人需要提供服务时,投标人应在24h内作出响应,(如必要)在48h内到达现场。投标人应派有经验的工程师1~2人到现场指导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11.2 保证
11.2.1 投标人应对其供货范围的内所有事项进行担保,确保设计、材料和制造无缺陷,完全满足本技术规格书和订单的要求。并应保证设备从工程投产之日起24个月内符合规定的性能要求。设备因质量不良而发生损坏和不能正常工作时,投标人应该免费更换或修理,如因此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的,投标人应对其予以赔偿。若在保证期内有任何缺陷,投标人应提供必要的更换和维修,并赔偿各种费用。
11.2.2 投标人购自第三方的产品应由招标人批准。
11.2.3 如果整套设备的全部或部分不满足担保要求,投标人应立即对设备中的缺陷进行修改、补 救、改进或更换设备,直到设备满足规定的条件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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