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伊犁州奎屯市人民法院数字法庭后台支撑环境应用软件、大法庭更新升级、小法庭更新升级”项目公开招标有关事项澄清公告
关于“伊犁州奎屯市人民法院数字法庭后台支撑环境应用软件、大法庭更新升级、小法庭更新升级”项目公开招标有关事项澄清公告
伊犁州奎屯市人民法院数字法庭后台支撑环境应用软件、大法庭更新升级、小法庭更新升级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于2017年07月04日在网上予以发布,项目编号KTCG-GK2017-112-2号,现将澄清变更内容告知如下:
一、原公开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投标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出具数字法庭核心设备(庭审应用系统、高清庭审主机、应用中间件)的生产厂家是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入围厂家证明文件原件。
(2)供应商须出具制造商针对数字法庭核心设备(庭审应用系统、高清庭审主机、应用中间件)的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3)供应商须出具提供数字法庭核心设备(庭审应用系统、高清庭审主机、应用中间件)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原件及产品检测报告原件。
现变更为:
(1)供应商须出具数字法庭核心设备(庭审应用系统、高清庭审主机)的生产厂家是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入围厂家证明文件原件。
(2)供应商须出具制造商针对数字法庭核心设备(庭审应用系统、高清庭审主机)的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3)供应商须出具提供数字法庭核心设备(庭审应用系统、高清庭审主机)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原件及产品检测报告原件。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采购机构地址:奎屯市北京西路20号。
联 系 人:万佳
联系电话:****-*******
奎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07月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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