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年度诸暨市电子卖场(网上超市)招标公告-

2017-2018年度诸暨市电子卖场(网上超市)招标公告-




关于2017-2018年度诸暨市电子卖场

(网上超市)项目承诺入围的通知

各相关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受诸暨市财政局的委托,就“2017-2018年度浙江省诸暨市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项目”进行采购,现将本次采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方式

采用注册承诺入围方式进行。

二、参加承诺入围供应商须知

(一)项目编号:诸政采购2017-09-15

(二)项目名称:2017-2018年度浙江省诸暨市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项目

(三)采购内容:

第一类:办公用品

第二类:办公设备

第三类:家具用具

第四类:日用百货

第五类:生活电器

第六类:数码设备

第七类:计算机设备

第八类:体育用品

第九类: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类:灯具商品

第十一类:教学科研

第十二类:五金工具

第十三类:机电设备

第十四类:食品饮料

采购目录详见政采云网上交易平台。采购单位采购属于上述目录并符合以下条件的1项目,可通过网上超市采购:

1、除协议定点采购项目和全省统一集中采购项目外,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

2、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如按规定经网上协议采购或在线询价后,拟成交商品价格高于网超价格的项目。

(四)承诺入围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符合、承认并履行本项目的各项规定;

2、供应商须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供应商可登陆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new)进行注册,并将注册的书面资料提交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诸暨市财政局复核备案;

3、申请网超采购的供应商要求拥有独立的向社会公开进行交易的网上交易平台(提供交易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交易流水)或在主流电商平台(天猫或京东或苏宁)开设网店,且具有完善的商品交易结算信息系统及ERP进销存控制系统(至少应包括仓储收发及后台管理系统等),能与浙江政府采购网上超市系统平台实现实时顺畅对接,政采云平台免费开放接口;中小微型供应商(提供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基本信息页面)也可承诺通过政采云平台提供的免费网店系统开设网店(可实现手工上传商品,上传商品必须具有该产品在天猫、京东、苏宁、生产厂家官网等四个渠道中任一平台上的销售链接),并通过该系统进行收发货管理。

4、承诺所提供的商品为同期市场主流商品,且不高于市场平均价及其在非政府采购渠道的价格;

5、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和物流配送能力,能提供快速的供货和优质服务。

6、非诸暨市内的供应商报名参与本次入围的,承诺在通过入围资格审核后一个月内,在诸暨市内设立分支机构(签订协议前须提供在诸暨市内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

服务要求:

1、具有面向政采云平台客户服务的专属售后团队和服务热线,售后服务机构完备;同时要求在诸暨市内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承诺保证在五个工作日内供货及商品质保期内工作日的现场服务工作制,7*24小时电话支持,4小时到达现场,8小时解决问题。

2、要求供应商于入围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政采云平台的对接及商品上传,否则取消入围资格。

注:为实现供应商与政采云网超平台端口无缝对接,政采云对接咨询联系人:杨先生181*****027,刘先生 188*****571

(五)履约的监督及违约罚则

1、本中心将根据采购单位和供应商的投诉情况,通过网上超市(大卖场)商品价格比对系统、主流电商平台(天猫、京东、苏宁)及中关村在线指数等进行调查核实,一旦发现供应商有弄虚作假情况的,将取消其入围资格并没收其保证金。

2、本中心将根据采购单位和供应商的投诉情况,通过网上超市(大卖场)商品价格比对系统等进行调查核实,网超供应商在全市范围内被查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中心将做出部分商品冻结、下架直至全网下架的处理,同时可将其行为列入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可暂停直至取消其网超供应商资格,并在下期网超供应商招标或公开征集活动中予以限制:

1、入围期间累计发生5次及以上,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限响应或确认采购人发起的网上超市采购订单、合同的;

2、入围期间累计发生3次及以上,被查实销售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的。市场平均价是指主流电商能买到的同品牌、型号、配置、保修期限等的商品,按价格孰低原则从低到高取1-3名的算术平均价;不同配置、保修期等的商品,则由我中心通过主流电商或市场公允的配件、保修期价格进行测算调整之后,按价格熟低原则从低到高取1-3名的算术平均价;对主流电商平台没有销售的商品,则以官网报价及我中心市场调查孰低的原则确定市场平均价;

3、入围期间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无故不执行采购订单(合同)或没有按承诺提供商品及售后服务的;

4、入围期间累计发生5次及以上采购人评价“满意度指数”低于60%的;

5、入围期间被红色预警或被橙色预警3次或黄色预警5次,且1个月内未及时解决的;

6、提供走私及假冒伪劣商品,或擅自更换配件,降低配置,以次充好的;

7、在网上超市中夸大宣传或提供虚假信息的;

8、向运维公司、采购人、集采机构、财政部门有关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9、与其他供应商、运维公司、采购人、集采机构、财政部门有关人员恶意串通的;

10、其他违反采购文件或入围协议约定事项或供应商承诺事项的;

11、利用网上超市系统漏洞或者其他黑客手段侵入系统的;

12、无正当理由未在入围协议签订后60日内,完成商品上架及系统对接的;

13、拒不执行财政部门或同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管措施或者拒不纠正查证属实的违规、违约行为的;

14、各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六)保证金:

1、参加承诺入围供应商须缴纳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保证金:保证金可以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报名单位名义汇款,不接受个人、分支机构、办事处、子公司或从他人账户汇款或存款方式)

2、缴纳账户名称: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绍兴诸暨支行;

帐号:****************75925;

款项用途:保证金。

3、入围供应商按要求与采购机构签订《2017-2018年度浙江省诸暨市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项目协议书》时,原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协议书有效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原额退还。

(七)承诺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1、承诺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0月17日9:00-11:00。

2、承诺文件递交地点: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暨东路58号四楼)

逾期送达的报名资料将不予接受。递交时间截止后,资料不能撤回、补充和修改。

(八)评审时间及入围原则

1、评审委员会

采购机构依法组建由5人以上奇数的人员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负责对供应商承诺报名文件进行审查、询问和比较等。评审委员会由政府采购专家组成。

2、入围原则

采用评审专家审核后推荐,具体如下:

①供应商须符合本通知“(四)承诺入围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资格条件;

②对报名供应商基本规模、商品物资供应情况、信息化管理情况、售后服务保障、物流配送保障等相关内容进行综合评估,其中相关信息由供应商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

③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只要能与政采云网超实现无逢技术和数据对接,鼓励诸暨市内的生产制造企业或中小零售商家参与网上超市上线。

④经评审专家审核后推荐,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后,签订协议。

(九)联系方式

1、政采云对接咨询联系人:杨先生181*****027,刘先生 188*****571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点:浙江省诸暨市暨东路58号

联系人: 姚震华

联系电话:****-********(传真)

3、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诸暨市财政局,联系电话:****-********

4、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联系电话:****-********

(十)解释权

凡涉及本次承诺入围的解释权均属于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附件1:《2017-2018年度浙江省诸暨市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项目协议书》

附件2:2017-2018年度浙江省诸暨市电子卖场(网上超市)承诺入围项目《供应商报名文件编制要求及格式规范》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9月19日






标签: 入围 电子卖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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