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光路北半幅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立光路北半幅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立光路北半幅道路工程(东吴大道至金山南路)
发布时间 2017-09-19
报建编号: | ****************0P | ||||||||
报建名称: | 立光路北半幅道路工程 | ||||||||
招标登记编号: | ****************21 | ||||||||
招标项目名称: | 立光路北半幅道路工程(东吴大道至金山南路) | ||||||||
招投标监管部门: | 东西湖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
招标人(盖章): | 武汉市东西湖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 熊少明 |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人联系人: | 李茜 | 招标联系电话: | 139*****495 | ||||||
招标人代理联系人: | 王小洪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189*****758 | ||||||
是否电子标: | 电子标 | ||||||||
工程地点: | 东西湖区东吴大道至金山大道 | ||||||||
招标类别: | 工程施工招标 | ||||||||
招标内容: | 市政工程施工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内容说明: | 新建道路长约420米,红线宽18米,主要工程内容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约608万元 |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608 | 立项批准文号: | 东发改(审)【2017】100号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240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合格制预审 | ||||||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17-09-19 16:48 ~ 2017-09-24 16:48 | ||||||||
投资总额(万元): | 608 |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 另行通知 |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 0 |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 另行通知 |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 | ||||||||
投标报名方式: | 网上报名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 2017-09-28 12:00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 武汉市东西湖区海口二路检测中心三楼会议室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 武汉市东西湖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2017-09-29 10:00 ~ 2017-09-30 10:00 |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 2017-09-30 14:00 | ||||||||
评标办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
公告状态: | 正常 | ||||||||
其他要求: | 请报名的投标申请单位拟派建造师于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前,到东西湖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海口二路10号)三楼会议室进行资格预审【由招标人现场接收投标申请人提交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迟到或资格预审递交的原件与原件清单不一致或资料不全的投标申请人将不接受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由拟派本工程的建造师提交原件(复印件需与原件一致),以下为资格预审所需有效的原件资料: (1)法定代表人携带法人证明资料及二代身份证或者拟派建造师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二代身份证(被委托人须是拟派担任本工程的建造师);(2)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副本;(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的建造师:①拟派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②拟派建造师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须提供无在建工程的违约经济处罚的承诺书,有经济处罚的不转包的项目管理承诺书;且承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4号)文的规定;(6)投标申请人有关于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建造师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书(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将对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建造师(授托人)在“湖北省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发布平台”等网站上不良行为记录查询,若招标人查询投标人有发生违法违规不良行为,正处于被限制投标期间的信息,将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7)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含发布公告当日)检察院出具的投标申请人和单位法人代表人和拟派建造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告知函》;(8)外省入鄂企业需提供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打印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9)投标申请人提供对该项目资格审查材料真实性、有效性的承诺书。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只能有一家单位报名。四、时间:2017年9月28日9:00—12:00,地点:东西湖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海口二路10号)三楼会议室; | ||||||||
备注: |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当资格预审合格投标人过多时,将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0家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参加本工程投标。 |
标签: 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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