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大昌镇石里村三组至樟树村二组公路通畅工程比选公告
巫山县大昌镇石里村三组至樟树村二组公路通畅工程比选公告
巫山县大昌镇石里村三组至樟树村二组公路
通畅工程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YCHL-CQ[2017]01-087
1.比选条件巫山县大昌镇石里村三组至樟树村二组公路通畅工程由巫山交通发【2017】239号下达建设实施计划,比选人为巫山县大昌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资金。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比选招标。
********6">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0">2.********6">1建设地点:巫山县大昌镇场镇
2.2建设规模及内容:
巫山县大昌镇石里村三组至樟树村二组公路通畅工程:建设里程0.638km,宽度4.5m,挖路基土石方、M7.5浆砌片石边沟、20cm厚C25水泥混凝土路面、圆管涵等。
2.3工程投资:合同估算价:38万元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比选范围:********4">比选人提供的《巫山县大昌镇石里村三组至樟树村二组公路通畅工程》施工设计图、施工图说明、施工图设计变更等所示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比选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工程量清单等相关内容。
2.6竞选人就上述项目进行投标中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6">3.竞选人的资格要求3.1 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竞选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比选工程的能力。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符合《巫山县建设市场廉洁准入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
3.4 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7">4.比选文件的获取********1"> 4.1 本竞争性比选文件获取:2017年 9 月 14 日至 9 月 18 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5:30时,由竞选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代理人须持法定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的资质证书到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驻巫山办公地点:巫山县法院支路水泥厂宿舍1号楼20-7)报名并购买竞争性比选文件。
********2">5.竞选文件的递交5.1竞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2日17时30分,地点详见竞争性比选文件。竞选人在递交竞选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比选文件及相关资料费每套500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比选人 | 巫山县大昌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
地址 | 巫山县大昌镇场镇 | 地址 | 重庆渝北区龙溪街道金山路11号山顶道8号B幢3-3-1 |
联系人 | 许老师 | 联系人 | 聂老师 |
电话 | 电话 |
标签: 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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