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培养箱招标公告
婴儿培养箱招标公告
根据都昌县政府采购办的批复,九江市长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都昌县妇保院的委托,现就该项目进行询价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招标编号:JJCS2017-DC-X011
2.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 采购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 | 技术参数 |
1 | 都购2017B********1 | 都昌县妇保院婴儿培养箱采购项目 | 1批 | 32.4 (万元) | 详见询价文件 |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度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原件);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保和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开标时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企业法人参与投标时需携带法人本人身份证 、若为委托代表参与投标须出具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法人授权书原件;
(3)、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公章。未报名登记的投标将被拒绝。已购买招标文件而不参加开标的供应商,请于开标一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九江市长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若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5.有意向的投标人从2017年9月20日—2017年9月22日止,(每天08:30—11:3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北京时间)在都昌县万里大道和平宾馆旁九江市长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楼购买询价文件,本询价文件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包,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9月27日下午14:30时前(北京时间),提交密封的报价文件至都昌县万里大道和平宾馆旁九江市长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楼,并在封面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和供应商名称,封口加盖骑缝章,如逾期恕不接收。
7. 在成交通知书发出时,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预算金额的1.5%收取;
采购单位:都昌县妇保院
联 系 人:柳先生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九江市长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都昌办事处:都昌县万里大道和平宾馆旁3楼
联 系 人:小袁 电 话:****-******* 135*****887 159*****000
电子函件:********40@QQ.com">********40@QQ.com
户 名:九江市长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浔阳支行营业部
帐 号:140*****040013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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