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自助设备招标公告

出入境自助设备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灵武市公安局出入境自助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政法、检测专用设备/出入境设备

采购单位灵武市公安局
行政区域灵武市公告时间2017年09月19日 17: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9月19日 08:30至2017年09月26日 18:00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灵武市东盛路物流货运信息中心4-6号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09日 15:00
开标地点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灵武市东盛路物流货运信息中心4-6号)
预算金额¥3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宁
项目联系电话138*****521
采购单位灵武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灵武市公安局7楼72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桂兰 135*****505
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灵武市东盛路物流货运信息中心4-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唐宁 138*****521


  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受灵武市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灵武市公安局出入境自助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灵武市公安局出入境自助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XZX-2017-Z0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宁

项目联系电话:138*****52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灵武市公安局

地址:灵武市公安局7楼723

联系方式:王桂兰 135*****5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唐宁 138*****521

代理机构地址: 灵武市东盛路物流货运信息中心4-6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灵武市公安局出入境自助设备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灵武市公安局委托,就灵武市公安局出入境自助设备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公开招标,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具体采购事项如下:

1、采购编号

1.1采购计划编号:灵财(采)*******

1.2招标文件编号:SXZX-2017-Z06

2、项目名称:灵武市公安局出入境自助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采购预算35万元,购置出入境自助设备2台,其中自助签注机1台,预算8万元,自助发证机1台,预算27万元。(以上货物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

4.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非法人代表参加的投标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4.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①开标后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上述相应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②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设定条件,严格按照本次资格设定条件进行网上报名;供应商因自身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概不负责。

报名时间及方式:现场报名,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9日08:30至9月26日18: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灵武市东盛路物流货运信息中心4-6号)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时应携带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的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7、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14:30-15:00,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开标(投标)地点: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灵武市东盛路物流货运信息中心4-6号。

8、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伍仟元整(5000元)。中标供应商保证金退付,须在采购合同向灵武市财政局审核、备案同意后方可办理。

交 纳 时 间:2017年10月8日下午17:00时前

投标保证金请汇至

户 名: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开 户 行:工行银川信义支行

账 号:****************524

成交通知书领取及开标保证金退还:

联系人:唐宁 电话:138*****521

④退付投标保证金一律按照缴纳人(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提缴账户)进行原路退回。

9、质疑、投诉受理单位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9.1采购代理机构: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 宁 联系电话:138*****521

9.2采购单位:灵武市公安局

联系人:王桂兰  联系电话:135*****505

9.3财政监督部门:灵武市财政局

联系人:马 洁 联系电话:****-*******

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9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非法人代表参加的投标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①开标后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上述相应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②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设定条件,严格按照本次资格设定条件进行网上报名;供应商因自身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概不负责。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19日 08:30至2017年09月26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灵武市东盛路物流货运信息中心4-6号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26日 18: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09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灵武市东盛路物流货运信息中心4-6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自助设备 出入境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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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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