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贺州火车站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
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贺州火车站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贺发改投资〔2015〕948、〔2015〕113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贺州市生态新城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贺州火车站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服务
项目编号:贺新城招(2017) 20 号
项目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49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5000平方米,包括商业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车库及换乘建筑面积125000平方米。广场占地面积175506.79平方米,下沉式广场面积10000平方米。地下室为甲类人防地下室。
建设地点:贺州火车站站前广场
招标范围:贺州火车站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具体内容按招标人及招标文件要求)。
预算控制价:玖拾柒万元整。
检测服务期:从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施工开始至完成止。
质量要求: 满足现行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相应的办公设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承揽本项目的能力;
3.2取得省级、自治区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认证质证书,且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证书附表内检验检测的得能力范围必须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①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②人防工程通风设备质量检测、③人防工程给排水设备质量检验检测、④人防工程电气设备质量检测;
3.3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服务内容;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17年9月20日至2017年9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携带以下证件材料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联系电话:0774—*******、****-*******】实行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
<!--[if !supportLists]-->(1)<!--[endif]-->①“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国税和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或②三证合一后新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省级、自治区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认证质证书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证书附表;
(3)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注:以上所有资料要求复印件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报名后留下存档;
4.2 招标文件发售事项:
(1)发售时间:2017年9月 20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9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
(2)发售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联系电话:0774—*******、****-*******】。
(3)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 10日10时00分,地点为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具体以开标当日交易中心四楼电子显示屏为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交易服务单位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 监督部门及电话
贺州市生态新城管理委员会 电话:****-*******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贺州市生态新城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贺州市新宁社区灵峰街1号(维也纳酒店11楼)
邮 编:542800
联 系 人: 杨工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贺州市八步区旺城街55号
联系人: 小王
电话:****-*******
传真:****-*******
2017年9月 2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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