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集宁区财政局电子凭证库和电子印章系统建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财政局电子凭证库和电子印章系统建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财政局关于电子凭证库和电子印章系统建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采用,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关于电子凭证库和电子印章系统建设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集财购准(2017)210号 采购文件编号:JZC2017-单028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并具备以下特定预审条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二)供应商须在开标前对公缴纳保证金5000元到指定账户,并携带汇款凭证到B区2#楼1楼内蒙古银行换取到账凭证,将凭证交财务部211室审验留存并录入“保证金管理系统”,录入成功即可参标。退还保证金时,供应商办理完相关手续可立即申请办理退款(退回至汇出账户)。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的30天期限内有效。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7年09月19日至2017年09月27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到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政府采购中心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a、单一来源供应商: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b、本项目单一来源公示已于2017年07月6日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截止2017年07月12日(共五个工作日),无任何供应商提出异议。 c、供应商在报名时需提交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以上材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交集宁区政府采购中心留存。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09月28日 下午4:30 投标地点: 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开标时间: 2017年09月28日 下午4:30 开标地点: 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09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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