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无障碍专项补助资金改造二次招标公告
2017年度无障碍专项补助资金改造二次招标公告
广西元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拟对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度无障碍专项补助资金改造项目施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if !supportLists]-->一、<!--[endif]-->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度无障碍专项补助资金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YQLB********(重)
三、竞标范围:本工程为来宾市北站站前广场、来宾市政务服务中心、来宾市汽车客运总站、来宾市人民医院、来宾市特殊教育学校的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拆除工程及安装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本项目采购预算控制价为:人民币人民币壹佰捌拾肆万伍仟零叁拾陆元捌角整(¥1,845,036.80元)。
四、要求工期:60日历天
五、竞标人资质要求:
1、竞标单位企业资质要求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②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并在竞标单位注册。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2、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3、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六、购买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请于2017年9 月20 日至2017年9月22 日止(正常工作时间)到广西元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来宾市红水河大道87~89号)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售价250元/套(不含图纸及其他资料费),售后不退。
七、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的资料:
由竞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证明材料: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则不用提供)③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④委托代理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须递交盖章复印件一套,同时提供原件审查,资料有效且合格后方可购买。已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竞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竞标人资格。(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版)。
八、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竞标人应于开标前将谈判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按要求放入报价文件中,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
户 名:广西元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色市新兴支行
九、竞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竞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7年9 月25 日下午15:00分—15:30时在广西元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开标大厅递交,逾期不受理。
十、截标时间及地点:于2017年9 月25 日下午15:30时整在广西元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开标大厅截标,参加竞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
十一、评标时间及地点:于2017年9月25 日下午15:30时截标后,在广西元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举行。
十二、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来宾市红水河大道87~89号
联 系 人:周海韵 电话:****-******* 传真:****-*******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郑雅丹 电话:****-*******
采购人地址:来宾市兴宾区盘古大道123号
联 系 人:石先生 电话:0772-*******
监督部门: 来宾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元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9 月20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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