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区春晓街道大溪坑水环境整治工程(燕湾—桂池段)施工招标公告

北仑区春晓街道大溪坑水环境整治工程(燕湾—桂池段)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北仑区春晓街道大溪坑水环境整治工程(燕湾—桂池段)
建设单位(招标人):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春晓街道办事处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后)批准机关:/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拨款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春晓街道桂池、燕湾
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桂池村段:807m溪坑整治,包括新建人行步道、溪坑护底,新建拦水堰18座,改造8#人行桥,岸堤增设仿木栏杆、青砖砌花坛,新建停车场面积约1270m2等;燕湾村段:353m溪坑整治,包括新建人行步道,新建拦水堰5座、跌水1座,改造山泉眼1处,岸堤增设仿木栏杆等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溪坑整治等工程的施工及保修(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标段数:1
招标控制价:约345.9959万元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入围2017—2019年度北仑区(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Ⅱ组预选承包商名录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不得在其它项目同时兼职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投标人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途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9月20日 08:30至2017年09月26日 23:59(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www.blztb.gov.cn),通过投标人注册账号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并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提交额度:6.50万元。
5.2 提交和绑定投标保证金流程:
(1)投标人必须在2017年10月18日 10:30前,通过投标人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向保证金专户单笔足额成功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专户的开户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北仑支行,户名为: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账号:********136*****1959。
(2)投标人必须在2017年10月18日 16:00前,登录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并通过投标人注册账号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完成投标保证金与拟投标标段进行绑定操作。
5.3 提交投标保证金特别注意事项:
(1)在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转账或汇款手续时,须在转账或汇款用途栏上注明“建设工程”字样,未按要求注明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投标保证金提交成功时间以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确认收到时间为准,超过规定时间收到的保证金将不被认可;超过规定时间将无法进行绑定操作。请投标人考虑安全余量,适当提前进行保证金的提交和绑定操作。
(3)提交投标保证金还应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仑招中[2012]8号)》和2013年4月27日印发的对上述暂行办法作个别修改的函(详见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公告通知栏)的规定。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20日 09:30。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地址):
(1) 纸质投标文件及原件递交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楼3层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详见中心侯标区电子显示屏)。
(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由投标人自行选择网上递交或现场递交,网上递交的,投标人须通过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V6.0》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场递交的,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拷贝到光盘或U盘中,在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同一地点递交给招标人。
6.3 未按以上规定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lztb.gov.cn)上发布。

8、其他说明
(1)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未被北仑区或宁波市或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2)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5年(自2012年9月1日以来,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日期为准)无行贿犯罪纪录;近2年之内(自2015年9月1日以来,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日期为准)无非罪行贿行为记录。
(3)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4)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持有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质量员和施工员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拟派项目组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
(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公示,否则不得参加投标;外地进甬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时,其授权委托人必须为已在“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公示的专职投标委托人,否则不得参加投标。
(6)投标人在参与本工程投标过程中有出借资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行为之一的,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由于电子招标系统管理的原因,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通过其注册账号进入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8)如投标人未领取《CA数字证书》,将可能无法成功参加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9)在开标之日投标人在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委会办公室网站“不良行为信息平台”栏目不良行为积分查询达到12分的,取消投标资格。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舒波路9号嘉恒广场10楼
联系人:乐红芬
电话:133*****280
传真:****-********

招标人: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春晓街道办事处
地址:春晓街道
邮编:315800
联系人:傅林
电话:****-********
传真:无

注:本公告由建设单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网上操作、填列和打印,经招标人盖章后原件一份交区招投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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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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