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2017年朝霞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2017年朝霞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2017年朝霞工程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1">HCZBⅡ(货物)2017-047

1.招标条件

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2017年朝霞工程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青海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活动,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2017年朝霞工程采购项目;

2.2项目内容:音乐器材及教学用具;

2.3分包情况:不分包;

2.4 交货期:按合同约定;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其它相关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能力提供本招标产品。

3.1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新证),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

3.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

3.3提供投标产品为合格品的证明材料;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本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

3.5出具由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证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委托人请于2017年09月20日至2017年09月22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30时至12:00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7:30 时,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除原件外)到西宁市海湖新区海晏路延伸段88号中门11楼(玉树小区西邻)报名及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4.2竞争性谈判文件售出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青海经济信息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上公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海晏路延伸段88号中门11楼(玉树小区西邻)

报名及购买文件联系人:罗女士

电话/传真:****-*******

帐户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分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银行西宁市海湖新区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2015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日


标签: 基金 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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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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