浉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净水器招标公告
浉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净水器招标公告
河南中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信阳市浉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对信阳市浉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净水器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择优选择供应商。
一、招标项目名称:信阳市浉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净水器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信浉财竞争性谈判【2017】13 号
三、招标范围: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技术要求 | 采购预算 |
1 | RO反渗透400G商务净水器 | 31台 | 详见招标文件 | 164300元 |
2 | 不锈钢净水过滤器 | 1台 | 详见招标文件 | 2600元 |
总计 | 166900元 |
(注:含税和安装费)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经营销售净水产品工商营业执照。
3.投标人应在 “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任何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2017年 9月 20 日至2017年9 月22 日 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报名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窗口。
七、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未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④“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企业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备注:以上所有资料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装订成册)。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开标时,投标单位提供以上资料原件,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及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八、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 9 月 30 日 14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十、投标保证金:贰仟元整(¥:2000.00元)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单位名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部
账 号:******** 4350 5250 0070
开 户 行: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羊山新区分理处
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于开标前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换取《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过期不再办理。换取《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需提供:
1、单位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2、银行汇款或转账凭证;
3、单位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
以上材料均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有关本次招标活动的文电如下:
采购单位:信阳市浉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 系 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158*****19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谢女士
联系电话:****-*******
地 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与新十六街交叉口
监督机构:信阳市浉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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