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展厅改造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禁毒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展厅改造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伊犁州禁毒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展厅改造工程已经伊犁州党委政法委研究决定,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设计、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伊犁州禁毒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展厅改造工程,招标内容:总建筑面积680平方米的警示教育展厅改造;
2.2建设地点:南环路北,恒大雅苑对面,伊犁滨河大酒店西侧伊犁州禁毒办公综合大楼(伊犁河大酒店)负一层;
2.3计划工期:2017年12月31日竣工交付使用;
2.4招标范围:设计及改造施工,利用声、光、电、LED屏等现代科技手段,采用图文说明、模型陈列、计算机演示、影视互动等表现形式,运用详实的资料、艺术的构思、高科技的手段进行设计施工,确保生动形象地展示毒品给社会、给家庭、给个人带来的巨大危害,告诫各族群众要“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技术职称证或二级以上注册建筑师;
3.3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3.4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9月20日至2016年9月26日,每天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伊宁市边合区北京路金茂新天地B座12楼招标部。
4.3报名所需提供证件及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须有二维码可供查询)、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设计项目负责人中级技术职称证或二级以上注册建筑师证、施工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施工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岗位证、质量检查员岗位证、安全检查员岗位证及安全考核证、项目所在地劳动部门出具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施工企业适用)、企业近两年内类似工程业绩(提供至少两个项目的合同、中标通知书及反馈意见表)、疆外企业须提供进疆(设计、施工企业适用)及进伊登记手续(施工企业适用)、州外企业须提供进伊登记手续(施工企业适用)、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如有)。
(以上证件(施工资质证书除外)均带原件查验,并提交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一套,复印件为单面复印,按上述先后顺序装订,不接受公证件,缺一不可。)
4.4凡通过上述报名的企业,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5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另须交纳投标保证金10000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招标代理: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玉海联 系 人:林 丽 鞠亚梅
电 话:152*****003电 话:189*****6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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