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囚车采购(重招)招标公告
人民法院囚车采购(重招)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苍南顺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苍南县人民法院委托,就苍南县人民法院囚车采购(重招)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招标项目编号:CNDL*******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标项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 (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 备注 |
1 | 苍南县人民法院囚车采购(重招) | 辆 | 1 | 27.38 | 详见谈判文件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及内容 | /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格条件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具有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项目授权书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谈判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报名/发售时间:2017年9月20日至2017年9月26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30-11:30 下午:14:30-16:30 (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发售地址: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4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人民大道绿都花城A组团8幢A单元201室
标书售价(元):每本3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9月29日9:30整
七、投标地址: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4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开标时间:2017年9月29日9:30整
九、开标地点: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4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
交付方式: 汇票/支票/银行转帐/(非现金)
收款单位(户名):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 工行苍南支行银行账号:****************844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谈判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谈判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谈判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竞争性谈判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1)供应商报名资料封面(编写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人、投标供应商、供应商地址、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邮箱、传真及日期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单位介绍信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者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如已在工商办理五证合一的供应商,只需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证复印件;如为代理商需出具厂家授权书复印件(原件开标核查)
(4)投标单位前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复印件(投标截止之日前2个月内各级各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均有效);
3.以上报名资料中所需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将上述资料整理后装订成册,经核查完整后方可购领谈判文件。
4.(谈判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谈判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最迟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三日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谈判文件里“投标通知(邀请)书”中规定的质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不予受理,答复。
5.本次项目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对供应商进行信用甄别,详细规定见谈判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苍南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155号
代理机构名称:苍南顺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灵溪镇人民大道绿都花城A区8幢201室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苍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联系传真:****-********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218号(财税大楼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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