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二商业学校天津市第二商业学校鲁班工坊录播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第二商业学校天津市第二商业学校鲁班工坊录播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第二商业学校(天津市烹饪技术学校) 天津市第二商业学校鲁班工坊录播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QX17ZBTJ342)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第二商业学校(天津市烹饪技术学校)委托,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第二商业学校鲁班工坊录播系统建设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第二商业学校鲁班工坊录播系统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QX17ZBTJ342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包号采购目录简要技术要求预算(万元)
第1包其他办公设备智能录播系统软件 1套、便携录播服务器 1台、自动跟踪主机 1套、自动跟踪软件 1套等设备,具体详见项目需求60


三、项目预算
60.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采购本国产品采购本国产品明细: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有限期内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或2016年度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当天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09-20到 2017-09-27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环外)创新六路2号华鼎新区1号21号楼2门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tjgp.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每日9:00-- 16:30现场发售领取。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50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7-10-11 13:45
2.开标时间: 2017-10-11 14:0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西青区海泰发展五路海泰创新基地B9-401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刘老师
2.联系方式:***-********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第二商业学校(天津市烹饪技术学校)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孤山路3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孙金鹏:136*****319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环外)创新六路2号华鼎新区1号21号楼2门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第二商业学校(天津市烹饪技术学校)、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本项目收取保证金:6000元整 收取方式:电汇或支票收取方式:电汇要求:汇款信息需标注所投项目编号、购买包号,必须是对公账户汇款,如出现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投标单位未缴纳保证金处理。汇款银行及账号:开户行:中国银行天津西青支行。支行账号:****************0 名称: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1)投标保证金在2017年9月30日16:00前以以上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并取得收据(保证金收据的复印件封在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2)开标当天携带保证金收据的原件到开标现场,否则视为无效投标。(3)未中标单位可在开标结束当日退还投标保证金。(4)中标单位合同签订后将两份原件及保证金收据原件送回我单位后,保证金予以退还。(以转账支票形式退还)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系统建设 录播 工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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