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山公园景区综合开发项目一期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湘山公园景区综合开发项目一期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湘山公园景区综合开发项目一期二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山公园景区综合开发项目一期二标段施工已由炎陵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炎发改审【2017】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炎陵县园林绿化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昊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炎发改招[2017]15号文核准,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HNHK-2017GC011;
2.2工程名称:湘山公园景区综合开发项目一期二标段施工;
2.3建设地点:炎陵县;
2.4项目规模:本工程为湘山公园门楼前后提质改造,百草大道广场和公园入口停车场的绿化、美化、亮化;本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面改造、树池砌筑、苗木、花基、廊架、特色景观墙、艺术灯柱、给排水,景区洗手间工程。财评价为*******.65元。
2.5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性交验合格;
2.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建设部【2000】80号令相关工程保修承诺执行;
2.8招标范围:为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施工员具有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由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等人员组成,所有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都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及年龄不超过60岁的在职人员;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均不得有在建项目(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省外企业需提供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并能通过互联网查询人员信息的真伪;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以上所有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本单位的2017年4月至2017年9月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及违法转包。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其它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入围方式为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全部入围。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伍 万元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 10 月 18 日 9 时 止。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7年 9 月 20 日至2017年 10月 18 日9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止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zyjy.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文件与书面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一律现金支付,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络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 10 月 18 日上午9时00分(以国家授时中心在网络上发布的标准时间为准,下同),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炎陵县分中心五楼开标室(炎陵县井冈路34号)。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炎陵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电话:****-********。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炎陵县园林绿化管理局
地 址:炎陵县霞阳镇长江路63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0*****66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湖南昊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炎陵县霞阳镇鑫林小区3号门面
联 系 人:薛女士、孟女士
联系电话:153*****686 邮箱:********23@qq.com">********23@qq.com
炎陵县园林绿化管理局
2017年 9 月 20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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