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池街道芳野村便民服务中心招标公告
剑池街道芳野村便民服务中心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招标序号:龙建招2017(1)- 47号
一、龙泉市剑池街道芳野村村民委员会 的建设项目龙泉市剑池街道芳野村便民服务中心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9419号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二、浙江恒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施工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龙泉市剑池街道芳野村。
(2)建筑规模:建筑占地面积278.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00.9平方米,建筑高度14.93米。
(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要求: 300日历天。
(5)招标控制价:¥204.8595万元 。
(6)质量要求:合格。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需提供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明细清单(必须在注册企业缴足3个月养老保险),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3、项目负责人与资质证书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4、要求投标人是龙泉市国有投资房屋建筑、市政公用类小型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第二期)名录中房屋建筑类的企业;项目负责人要求是该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具有相应资质资格的人员;
5、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
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六、招标文件获取途径: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 2017 年 9 月 20 日起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lssggzy.com/)”,登录系统下载。
3.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及CA锁办理咨询电话:****-*******。
4.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七、其他
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或已有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负责人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其它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招标人:龙泉市剑池街道芳野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恒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管先生 联系人:朱女士
电 话:136*****788 电话/传真:****-*******
本公告发布时间: 2017 年 9 月 20 日
标签: 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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