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运输服务业务招标公告

快递运输服务业务招标公告

南京迅宝物流有限公司快递运输服务业务招标书

第一部分 招标说明

迅宝物流业务招标通知

根据南京迅宝物流有限公司物流业务需求,拟定对本司南京快递仓配业务做社会范围的物流公司遴选招标。基于整合物流资源,提高物流配送服务水平、降低物流运营成本,建立长期互利互惠的合作关系的原则,现面向社会有意向的物流公司进行招标。诚挚欢迎意向物流公司与迅宝物流建立联系并进一步沟通磋商。

一、南京迅宝物流有限公司简介

南京迅宝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隶属于道和集团,集团于2013年成立,是一家以“专注于生态健康领域的产业投资、运营及服务”为企业定位的投资产业集团。集团以“产融结合”的运营方式构建整体投资驱动平台,以生态健康产业投资为核心,整合并带动上下游产业链的共同发展。以“实现中国人高品质健康生活”为企业愿景,全力打造“道和生态圈”的发展战略。

迅宝物流目前在全国拥有5个RDC,主要承接集团内各子单元公司的运输项目,涵盖纺织品、食品、日化、器械等多个类目。2017年迅宝物流将大力推进物流信息化建设、优化运力资源,致力为集团客户提供“经济、高效、服务、安全”的服务体验,助力客户创造更大的物流价值。

二、招标目的

整合物流资源,加强仓内管理,提高物流配送及时性、降低配送运营成本;建立长期互利互惠的合作关系。

三、招标原则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本标书并对标书中提及的招标项目、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标准、服务报价等方面做出方案回应。以书面形式向迅宝物流提供所有要求的信息反馈。投标书需纸质正本一份,电子版一份(U盘形式)。所有标书必须严格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以快递方式或派专人送达至投标须知中的招标联系人和地址。迅宝物流不接受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投标(问题及答疑除外)。

四、投标须知

<!--[if !supportLists]-->1.<!--[endif]-->项目名称:南京迅宝2017年度南京快递运输服务业务招标

<!--[if !supportLists]-->2.<!--[endif]-->招标方名称:南京迅宝物流有限公司

<!--[if !supportLists]-->3.<!--[endif]-->招标方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99号江南文枢苑D12-14号

<!--[if !supportLists]-->4.<!--[endif]-->招标联系人: 周红芳

<!--[if !supportLists]-->5.<!--[endif]-->联系电话: 138*****706

五、投标相关说明

<!--[if !supportLists]-->1.<!--[endif]-->投标方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if !supportLists]-->1)<!--[endif]-->投标公司经营满三年以上且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

<!--[if !supportLists]-->2)<!--[endif]-->具有二年以上仓内管理及B2C快递项目服务经验;

<!--[if !supportLists]-->3)<!--[endif]-->过去一年无重大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if !supportLists]-->4)<!--[endif]-->投标公司须在规定截止时间前交纳人民币RMB 拾万元投标保证金。

<!--[if !supportLists]-->2.<!--[endif]-->关于投标申请书

投标人需在接收投标申请书截止内将投标申请书(投标人自拟)、迅宝物流供应商资质审核表及本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资质寄至招标方地址及联系人处。

<!--[if !supportLists]-->3.<!--[endif]-->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说明

1)投标人必须以投标公司名义汇款,以便查对核实。

2)保证金的交付时间:2017年11月10日18:00前(汇款后联系并提供银行水单复印件),接收投标保证金账号如下:

公司名称:南京迅宝物流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32740

3)未中标者于定标结束后三周内无息退还。投标单位应在标书中写清退还保证金的公司名称,账号,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

4)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不予退还保证金:

a. 投标人参加投标后,无正当理由擅自退出投标的;

b.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项目或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c. 中标方不能按照迅宝物流要求服务。包括:技术参数,人员配置,运输品质等不能满足的;

e.中标方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等扰乱正常招标秩序行为的;

f.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以提出附加条件和不合理要求方式拒绝签署合同

<!--[if !supportLists]-->4.<!--[endif]-->对招标书的保密

<!--[if !supportLists]-->1)<!--[endif]-->在任何情况下,投标方均不能将本次招标之招标书及其内容提供或泄露给第三方,不能对招标方提供的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企业信息提供或泄露给第三方;由此造成的纠纷和责任由投标方负责。

<!--[if !supportLists]-->2)<!--[endif]-->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招标方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被视为废标。

<!--[if !supportLists]-->5.<!--[endif]-->公平性

为确保投标方在平等条件下参与竞争,不允许为达到中标目的而给招标方相关人员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利益,一旦出现此类情况,该投标方的投标书将被视为废标。

<!--[if !supportLists]-->6.<!--[endif]-->投标费用

投标方需承担与本次投标有关的自身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标书准备、提交、以及其他相关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方不承担、分担任何相关类似费用。

<!--[if !supportLists]-->7.<!--[endif]-->关于合同

招投标结果最终以双方合同确认内容为准,无合同,任何双方代表签字或其它形式确认的内容均无效,即使招标方以任何形式宣布该投标方中标,亦无效。

<!--[if !supportLists]-->8.<!--[endif]-->投标文件声明

<!--[if !supportLists]-->1)<!--[endif]-->招标方不再返还投标方的投标书以及各类文件。

<!--[if !supportLists]-->2)<!--[endif]-->投标方对招标文件个别内容不能接受时,允许在投标书中另做声明,招标方在评价时予以考虑,但若不采纳视为不接受,招标文件中投标方未做声明的内容,均视为投标方已接受,一旦中标即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附加条件。

8. 关于项目转让

中标方不得将中标项目整体或肢解后转让给他人。招标方保留由此引起的终止合作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由此造成招标方的一切损失由中标方全部承担。

9. 评标、定标:

<!--[if !supportLists]-->1)<!--[endif]-->此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其中资质部分占30%、技术部分占30%、价格部分占40%。

<!--[if !supportLists]-->2)<!--[endif]-->招标方有权在定标以前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对由此造成对投标方的影响不负任何责任,同时对此不做任何解释。

<!--[if !supportLists]-->3)<!--[endif]-->中标方与招标方签订运输协议后,招标方向未中标的投标方发出落标通知书,但毋需说明理由。

六、招标文件说明及澄清

<!--[if !supportLists]-->1.<!--[endif]-->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方,均应在招标文件规定招标评审会议召开时间以前,按照招标书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方。

<!--[if !supportLists]-->2.<!--[endif]-->招标方对投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评审会议时间以前收到的合理澄清要求予以答复,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来源。

<!--[if !supportLists]-->七、<!--[endif]-->具体实施步骤以及时间和地点

<!--[if !supportLists]-->1.<!--[endif]-->网上公布招标公布:2017年9月 20日

<!--[if !supportLists]-->2.<!--[endif]-->接收投标申请书截止2017年 10月10日 18:00

<!--[if !supportLists]-->3.<!--[endif]-->招标方审核投标资质评分,筛选五家正式进入投标阶段:2017年10月 24日

<!--[if !supportLists]-->4.<!--[endif]-->接收投标方招标事项答疑截止2017年10月27日 18:00

<!--[if !supportLists]-->5.<!--[endif]-->接收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0日 18:00

<!--[if !supportLists]-->6.<!--[endif]-->投标方现场讲标、评标会议:2017年11月 20日 14:00

<!--[if !supportLists]-->7.<!--[endif]-->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待确认后电话及短信告知。

<!--[if !supportLists]-->8.<!--[endif]-->下达招标结果日期;2017年11月30日前

八、招标范围

社会有意向的物流公司

九、招标相关事项

<!--[if !supportLists]-->1.<!--[endif]-->投标书制作要求:

<!--[if !supportLists]-->1)<!--[endif]-->投标方在投标之前必须认真阅读本招标书的说明、图表、条件及规范等所有内容,投标方因未能遵循此要求而造成的对本招标书所要求投标方提供的任何资料、信息、数据的遗漏或任何非针对招标书要求项目的报价均须自担风险并承担可能导致其标书被招标废弃的后果。

<!--[if !supportLists]-->2)<!--[endif]-->投标文件格式顺序说明:

a.标题页(附件一)

b.授权书(附件二)

c.投标保证承诺函

d.投标计划书(参考以下第三点)

e.可以增加额外的附加文件对投标作进一步说明。

<!--[if !supportLists]-->3)<!--[endif]-->投标计划书须包含以下内容:

?a. 公司资质资料。

?b. 管理架构。

?c. 运作方案。

?d. 客诉(应急)处理方案。

?e. 服务品质管理方案

d. 相关的行业经验?

<!--[if !supportLists]-->2.<!--[endif]-->报价表制作要求

<!--[if !supportLists]-->1)<!--[endif]-->报价表中报价以人民币为单位,同时需采用招标方提供的EXCEL模版进行制作,每张报价表需要提供一份书面版及一份电子版。

<!--[if !supportLists]-->2)<!--[endif]-->电子版报价表使用移动U盘进行储存(电子版价格必须与书面版一致,如出现差异则视为无效报价),必要时在招标会议中使用U盘做项目方案讲解。移动U盘要需要在U盘面上注明公司名称、报价线路名称。

3.制作好的标书、报价表、U盘需整合在一起打包封装, 请不要分开打包。

4.招标书的修改:

<!--[if !supportLists]-->1)<!--[endif]-->在投标截止日前任何时间,招标方保留由于各种原因(无论是招标方提出的或由投标方要求招标方澄清招标书内容)而引起的修改本招标书之内容的权利。

<!--[if !supportLists]-->2)<!--[endif]-->招标书的修改将会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所有已从招标方取得招标书的投标单位,同时为了使投标方有充分的时间在投标书中反映所有招标书修改的内容,招标方根据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延长递交投标书的截止日期。

5.参与投标评审会人员的要求:

参与投标评审会人员须持有投标单位法人的投标授权委托书,参会人数限定在2人以内(含2人)。

<!--[if !supportLists]-->9.<!--[endif]-->投标评审会议时间要求:

参会的投标单位必须按本标书要求的规定时间向招标方报到,迟到20分钟,视为放弃投标。


第二部分招标项目具体要求

一、2017年物流业务量预测

2017年招标年度内,南京迅宝从南京市向全国发运快递单量预计 25万单,1650吨。其中2016年4季度预计单量在 6.6万单,778吨。

说明:①运输量以实际计划量为准,该数据只是作为预测性的参考数据。

二、其它要求:

1、物流服务内容

本次拟采购一至两家物流服务商负责2017年南京迅宝物流江宁供应链基地快递运输服务业务。中标物流配送商根据采购人配送内容和配送时间要求将货物安全、及时送达客户,负责办理货物的保险,负责验证客户身份和客户在业务单据上的签字并带回存档备查。物流配送实物包括纺织类、食品类、日化类产品、配件和营销涉及到的相关宣传物料等。物流配送商应提供其他服务主要有:与采购方生产系统对接,以实现对商品运输状况的实时监控和查询,应采购方要求业务单据的整理返还、异常派件特殊处理、投递情况监控反馈、客户投诉处理和分析报告撰写支撑等服务。

2、权责范围

1)快递服务

1.1、物流服务商应每日(含周末及节假日)按照采购人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固定地点揽件取货,指定取货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物流服务商应安排2名专人全天现场驻点,其后每增加500票,乙方应增加1名驻点人员;

1.2、物流服务商应具备完善的物流信息系统,可以对货物投递和仓储库存进行有效生产管理,能够通过互联网或热线方式随时向甲方提供实时仓储信息和实时路由信息。物流配送需满足全国范围内(包含各区县乡镇村)直发配送要求;

1.3、物流服务商在派件前,应通过电话或短信提前通知指定客户注意事项和签收准备材料。严格按照采购人制订的收派员派件及客户签收规范,提供耐心、专业的服务,指导客户做好货物签收操作,不得以任何借口催促或要求收货人不按规范签收。采购人有权不定期对收派员派件及客户签收规范进行调整优化,以提升客户签收的效率和规范性;

1.4、对于派件异常的快件,物流服务商应于当日18:00前将所有问题件按照采购人指定格式汇总反馈甲方指定联系人处。不得在未得到采购人授权下私自变更配送地址、收货人等信息;不得与收货人产生除交接快件外的任何关系,例如商谈赔付破损或丢失快件;

1.5、物流服务商提供门到门服务,时效从发运第二天起开始计时,必须在双方约定承诺的时间内将货物安全的运送到指定的收货人或单位,并且保证货物的品质和数量与出库的品质和数量一致。签收须为本人加签身份证号。货物签收后,物流服务商需将货物签收单留存归档,采购人有权不定期针对签收单进行抽检。签收单原件保留2年;

1.6、物流服务商须设有相关运输在途跟踪和客户回访系统,对发出货物的在途和收到情况进行回访,回访用语标准并带有录音功能。回访录音可查询时间为两年,如在此期间客户反馈收货问题,而物流服务商无法以签单或电话回访录音作为举证的,则需承担相应货物的赔付责任;

1.7、供应商应成立独立项目组,项目组对快递运输有监控能力,设置有固定的客户人员,负责解答采购人的查询并反馈进度、处理客户投诉,客服人员不低于3人,备有7*12小时的查询热线;

1.8、物流服务商应向由其承运的所有采购方货物按照声明价值提供全额保险,货物在物流服务商保管、承运(包括正向和逆向)过程中发生毁损或遗失,物流服务商应按照声明价值进行等价赔偿,保险的受益人为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方。货物声明价值由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方确定,并向物流服务商提供有效的货物价值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发票、提单、权威机构估价证明等);

1.9、物流服务商应具备完善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能够对采购人提交的投诉信息快速核查分析,并在2小时内反馈原因和处理办法;

1.10、经采购人认定,由于物流服务商责任引发的投诉,物流服务应承担此投诉引起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甲方不予结算相关运费,并将认责投诉纳入日常考核。如物流服务商对认责投诉判定有异议,应在收到认责通知的一个工作日以正式邮件或纸质文件形式提出申诉;如无异议,物流服务商应在收到认责通知的三个工作日内以正式邮件或纸质文件形式反馈处理方案和改进措施;

2)费用结算

2.1、费用结算周期:月度付款;

2.2、费用结算方式:物流服务商每月根据实际发生业务,先核对账目提供账单采购人审核后,物流服务商提供发票(发票为物流业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合格发票45天内(按时提报)予以结清;

2.3、物流服务商应及时受理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方提出的理赔要求并按时全额将理赔金额转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如未按时执行,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当月所有费用;

2.4、费用结算标准:按照双方事先约定的费率标准结算;

2.5、物流服务商中标后须在投入试运营前,先期以现金或转账形式一次性存入南京迅宝物流有限公司账户风险抵押金50万元,此风险抵押金在双方终止结束后6个月采购人扣除在运营期间应由物流服务商承担的仓储运输责任损失费用后,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部或部分无息退还风险抵押金。

3)考核管理

3.1、采购人对物流服务商提供的运输服务按照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执行相关操作;

3.2、如物流服务商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应在收到考核结果的一个工作日以正式邮件或纸质文件形式提出申诉;

3.3、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参考附件。


标签: 服务业务 快递运输 物流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