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房屋测绘、土地测绘中介机构库招标公告
建立房屋测绘、土地测绘中介机构库招标公告
重庆市涪陵区国土资源局
关于补录建立房屋测绘、土地测绘中介机构库的公告
为构建全面开放、竞争有序、规范高效的中介服务市场,根据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涪陵区政府投资项目中介服务机构库管理办法〉的通知》(涪陵府发〔2017〕63号)精神,重庆市涪陵区国土资源局于2017年9月18日通过公开比选、资格审查方式,确定了14家符合资格条件的中介机构进入我区房屋测绘、土地测绘中介机构库。但,14家中介服务机构不能满足我区房屋测绘、土地测绘工作的实际需求,经请示区政府投资项目中介服务机构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决定在已确定的房屋测绘、土地测绘中介机构库的基础上进行一次补录工作。欢迎符合资质的中介机构参加资格审查,现将有关补录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库范围
凡具有相关资质并有意在涪陵区从事政府投资项目相关中介服务机构均可申请入库。
二、入库方式
公开比选,资格审查。
中介机构申报材料经评审,并报涪陵区建库领导小组审批后,录入涪陵区“政府投资项目国土房屋测绘、土地测绘中介机构分库”基础数据库,并通过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信息公开渠道公开发布。
三、入库中介机构数量:15家。
四、建库有效期:2年。
五、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
(一)依法登记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及承担民事责任;
(二)依法取得相应的中介服务资质,同时具有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丙级及以上(含丙级)测绘资质;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社会信誉良好;
(六)近三年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七)承担过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农用地灾毁调查和档案数据清理等工作,且无违法违规行为;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申报需提供的资料
(一)《重庆市涪陵区政府投资项目国土房屋测绘、土地测绘中介机构基本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加盖公章);
(二)近三年来,经会计事务所审核的财务会计报表,事业单位只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属事业单位的,提供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五)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3,加盖公章);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业务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七)单位测绘资质和个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八)各类执业人员的执业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九)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十)入库承诺(见附件2,加盖公章);
(十一)中介机构所在地人民银行或法定征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原件);
(十二)业绩证明资料,即:提供近三年承担过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农用地灾毁调查和档案数据清理等工作的业务证明之一均可(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
(十三)申请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质文件及说明。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并装袋密封后在袋上加盖公章。
七、申请文件及附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自2017年9月19 日起至2017年9月 25日中午12时止(北京时间),凡有意参加者,申请文件及附件可在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网址:www.fl.gov.cn/Cn)上下载。
八、递交资格申请文件及证明材料时间和地点
2017年9月 25日下午14时至15时(北京时间)交重庆市涪陵区国土资源局地政地籍科(209室)。逾期送达恕不接收,本次资格审查不接受邮寄的资格申请文件。
九、资格审查及评审
(一)资格审查及评审时间和地点:2017年9月 25日下午15时整,涪陵区国土资源局五楼会议室;
(二)本次资格审查及评审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涪陵区国土资源局监察室全程监督下进行;
(三)评审委员会由重庆市涪陵区国土资源局组建,组织3名或5名专家进行评审;
(四)申请人的入库资格在规定资格审查时间进行审查,申请人应在资格申请文件中按资格审查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申请资格被取消;
(五)若经审查符合审查条件的中介单位超过拟建库中介机构数量,按资质条件从高至低排序选取;
(六)资质条件相同时,涪陵本地注册单位及在涪陵区域范围内承担过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农用地灾毁调查和档案数据清理等工作的单位优先;
(七)若以上都相等,由评审专家现场抽签确定。
十、本次资格审查有关事宜联系方式
资格审查单位:重庆市涪陵区国土资源局
地址: 重庆市涪陵区体育南路7号
联 系 人:彭剑云
联系电话:***-******** 139*****989
附件1
中介机构基本信息登记表
单位 名称 | 单位 性质 | 单位 地址 | ||||||
设立登记机关 | 组织机 构代码 | 执业总人数 | ||||||
单位 简介 | ||||||||
资质 情况 | 专业资 质名称 | 证书编号及有效期 | 资质 等级 | 发证机关 | 服务范围 | |||
单位 负责人 |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方式 | |||||
管理 人员 |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方式 | |||||
办公: | ||||||||
手机: | ||||||||
办公: | ||||||||
手机: | ||||||||
服务 承诺 | ||||||||
在涪执业主要技术人员名单 | 姓名 | 资格证书类别 | 资格证书等级 | 资格证书编号 | ||||
执业记录 | ||||||||
应划入中介机构类别 | ||||||||
投诉举报渠道 | ||||||||
备 注 |
附件2:
承 诺 书
重庆市涪陵区国土资源局:
我单位详细阅读了贵局《关于关于建立房屋测绘、土地测绘中介机构库的公告》,并理解其全部内容和要求。经对照,我单位符合公告所列的申报条件,特申请加入重庆市涪陵区政府投资项目国土房屋测绘、土地测绘中介机构分库。
本单位郑重承诺和保证:
一、我单位递交的材料所涉及的一切内容和资料均真实、有效,无任何虚假和隐瞒情况。
二、截至申报之日,我单位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有关行政部门禁止或限制进行中介业务的处罚期内和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三、若我单位入库,将严格遵守涪陵区政府及贵局关于政府投资项目中介机构管理的相关规定,坚持客观独立、公正执业、诚实守信,保证工作质量。
申请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龄:
职 务:系 (申请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入库申请人: (盖单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4
授权委托书
我 (姓名)系 (入库申请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 (姓名) (身份证号码)为我公司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中介机构入库的公开比选活动。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在该过程中所递交、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均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 权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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