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辉区人民检察院业务装备采购询价公告

爱辉区人民检察院业务装备采购询价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爱辉区人民检察院业务装备采购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单位爱辉区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黑龙江省公告时间2017年09月20日15:38
报名时间2017年09月20日09:00至2017年09月22日16:00
报名地点黑河市交警家园三期三号楼一单元1101室
开标时间2017年09月26日14:30
预算金额¥52.074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3*****566
采购单位爱辉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黑河市龙江路24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史春芳****-*******
代理机构名称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黑河市交警家园三期三号楼一单元11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周先生133*****566

  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爱辉区人民检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爱辉区人民检察院业务装备采购进行询价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爱辉区人民检察院业务装备采购

项目编号:AJC [2017 ]032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3*****56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爱辉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黑河市龙江路24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史春芳****-*******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周先生133*****566

代理机构地址: 黑河市交警家园三期三号楼一单元11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爱辉区人民检察院业务装备采购

询价采购公告

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爱辉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爱辉区人民检察院业务装备采购进行国内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一、项目名称:爱辉区人民检察院业务装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AJC[2017]032号

三、采购预算及付款方式:

1、本项目采购预算:预算内520,748元。超出政府采购预算的最终报价为无效报价。

  1. 交货地点:爱辉区人民检察院。
  2.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7天内,供货安装并调试完成。
  3. 付款方式:见询价通知书。

四、采购内容、数量:具体技术参数和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位

1

服务器机柜

2

2

交换机机柜

2

3

24口可管理光纤交换机、

交换机模块

4

4

环境监测

1

5

空调

2

6

电脑、光纤网卡

20

7

分体笔记本

3

8

打印机

10

9

照相机

2

10

笔记本

1

11

彩色打印机

1

五、潜在供应商符合下列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询价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具有本项目的经营资质和服务能力;

4、拟参加本项目询价的潜在供应商自询价通知书发布之日起(含询价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代理机构到检察院进行查询,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次询价采购项目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应具有与本采购内容同等技术参数及规格类似的经营范围(提供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2)在政府采购近三年内无因经营中违法违规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

(3)参加本次询价的供应商如为代理商,还需提供本项目采购内容内环境监测、电脑、笔记本制造商针对本询价采购项目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4)本项目采购内容内电脑与笔记本需为同一制造商生产。

六、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七、供应商在询价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格或文件: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报名时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及符合本次询价公告(包括第五条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以上资格文件须提供原件,未满足以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投标不予受理。

注:已取得“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询价通知书售价:500.00元,询价通知书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

八、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自2017年09月20日上午09时-11时,下午14时-16时至2017年09月22日上午09时-11时,下午14时-16时(三个工作日)。

报名方式:招标代理公司现场报名

九、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方式及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1、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黑河市交警家园三期三号楼一单元1101室)报名,填写购买文件登记表并获取询价通知书。

2、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2017年09月26日下午14时30分。

开标地点: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黑河市交警家园三期三号楼一单元1101室)。

十、询价时间及询价地点:

同上述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十一、询价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截止时间:

询价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以参加询价供应商企业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的询价保证金,请在2017年09月25日下午15:00前到达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户,以实际到账日期为准,否则报价无效。

账户名称: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人民币):锦州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开 户 行(美 元):锦州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账 号(人民币):***************

账 号(美 元):***************

汇款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按废标处理。

汇款用途:爱辉区人民检察院业务装备采购,项目编号:AJC [2017 ]032号的询价保证金

十二、质疑受理:

供应商认为询价公告、询价通知书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爱辉区任命检察院、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文件应按照黑河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质疑文件标准格式》 编制,并提交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ov.cn/)、爱辉区政府采购网(http://218.8.25.229/xwzs!index.action)上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十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爱辉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黑河市龙江路244号

联系人:史春芳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黑河市交警家园三期三号楼一单元1101室

项目负责人:周先生

电 话:133*****566

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09月20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应具有与本采购内容同等技术参数及规格类似的经营范围(提供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2)在政府采购近三年内无因经营中违法违规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3)参加本次询价的供应商如为代理商,还需提供本项目采购内容内环境监测、电脑、笔记本制造商针对本询价采购项目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并加盖制造商公章。(4)本项目采购内容内电脑与笔记本需为同一制造商生产。

三、报名和审查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2.0748 万元(人民币)

报名时间:2017年09月20日 09:00至2017年09月2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黑河市交警家园三期三号楼一单元1101室

审查时间(审查资质的时间):2017年09月26日 14:30

审查地点(审查资质的地点):黑河市交警家园三期三号楼一单元1101室

四、开标时间:2017年09月26日 14:30

五、询价方式和询价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2017年09月20日 09:00至2017年09月2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询价文件地点:

黑河市交警家园三期三号楼一单元1101室

获取询价文件方式:

黑河市交警家园三期三号楼一单元1101室

获取询价文件文件售价:

500.0

六、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09月26日 13:30至2017年09月26日 14: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黑河市交警家园三期三号楼一单元110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备 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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