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川区核定水域纳污能力和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指标招标公告
合川区核定水域纳污能力和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指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合川区核定水域纳污能力和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指标已由渝水资源〔2008〕4号文件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合川区水务局,编制资金来自财政专项拨款。招标人为重庆市合川区水务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成果报告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重庆市合川区。
2.2 编制时限:2009年 2 月 28 日前完成送审稿。
2.3 招标范围:为合川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合川区水功能区,重点为划分的二级水功能区即开发利用区,共涉及除嘉陵江、渠江、涪江和小安溪之外的溪河20条,具有饮用水源功能要求的水库20座,其中:中型水库2座,小型水库18座。
2.4 编制经费限价:1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甲级资质。投标人应具有类似项目成果编制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工作能力。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8年10月 24 日至2008年10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3时至6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重庆市合川区苏家街151号附1号二楼(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 本次招标不采用邮购招标文件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08年11月 14 日 10 时00分。地点在重庆市合川区苏家街151号附1号二楼(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及《合川区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合川区水务局
地 址:重庆市合川区
邮 编:401520
联系人:王学端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菜园坝外滩商城三号楼二楼
重庆市合川区苏家街151号附1号二楼
邮 编:400014
联系人:傅育
电 话:138*****285
传 真:(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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