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深圳市公园文化周招标公告

第十二届深圳市公园文化周招标公告

( 第十二届深圳市公园文化周项目 )需求公示

项目名称

第十二届深圳市公园文化周项目

采购类型

非协议采购

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财政预算限额(元)

*******

项目背景



深圳市公园文化周(原“公园文化节”)自2006年开始举办,第十二届公园文化周将于2017年11月以“美丽深圳,多彩生活”为主题,以 “创新、时尚、科技、活力”为风格定位,以提升公园文化品位、塑造公园文化品牌为核心,通过大众化与专业化、国际化与本土化的包容互补,实现特色化、品牌化发展和品质提升,打造深圳一流、国内领先的公园文化节庆活动。

本项目包含启动仪式、氛围营造、舞台搭建、宣传视频及画册设计制作、整体形象设计,节目类型包括儿童音乐剧、诗经音乐会、小型音乐会、汉文化集体婚礼、戏曲表演、模特表演、风筝表演、世界极限运动表演等,实施地点分布在11家市属公园(园博园、东湖公园、莲花山公园、梅林公园、荔枝公园、笔架山公园、皇岗公园、翠竹公园、大沙河公园、深圳湾公园、中心公园)。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先行注册为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供应商,具备所投服务的相关经营范围;2、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3、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服务类清单

序号采购计划编号需求内容数量单位备注财政预算限额(元)
1PLAN-2017-090040-000316第十二届深圳市公园文化周活动1.0*******.0

具体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深圳市公园文化周(原“公园文化节”)自2006年开始举办,是我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文化立市”战略,建设“美丽深圳”的重要举措之一,同时也是建设“公园之城”,为深圳市民谋取绿色福利的重要举措之一。“公园文化周”的举办,旨在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引进优质的文化活动资源,为全社会提供一个开放包容的展示舞台,为市民打造共建共享的文化盛会,凸显城市文化魅力、彰显城市文化品质和文明程度。

深圳市公园文化周于每年十一月举办,至2016年已连续举办了十一届,已成为深圳市品牌文化项目,也是深圳市民一年一度的金秋盛会。

2017年第十二届公园文化周将于11月以“美丽深圳,多彩生活”为主题,以 “创新、时尚、科技、活力”为风格定位,以提升公园文化品位、塑造公园文化品牌为核心,通过大众化与专业化、国际化与多元化、政府与社会的包容互补,实现特色化、品牌化发展和品质提升,打造深圳一流、国内领先的公园文化节庆。

二、 项目服务要求

内容一:启动仪式

1.服务内容

组织策划并实施第十二届深圳市公园文化周启动仪式。

2.服务时间:2017年11月

3.仪式时长:30分钟至1个小时

4.舞台搭建及现场氛围营造:

(1)配备大型液晶显示屏,用于宣传视频播放;

(2)舞台尺寸长宽高不小于18*10*8;

5.服务要求

(1)活动现场应气氛热烈,开展内容应主题鲜明、符合公园文化周整体定位,创意性强、形式丰富。

(2)需设置市领导讲话环节。

(3)选取本届公园文化周有代表性的节目在启动仪式上进行展示,突出本届公园文化周的节目亮点。

内容二:儿童音乐剧

1.服务内容:

中标单位提供7场经典童话音乐剧,呈现高水平的音乐剧表演。

2.演出地点:园博园欢乐剧场

3.演出剧目:中标单位组织表演七场不同剧目的儿童音乐剧演出,剧目内容为中外经典童话故事,歌舞结合,其中必须有3场或3场以上为世界经典童话剧,如:白雪公主与七个小矮人、木偶奇遇记等。

4.演出时长:活动期间每天演出一场,每场演出时长不少于75分钟。

5. 舞台及设备要求:根据欢乐剧场舞台情况进行搭建,舞台道具精美,自备高品质灯光、音响系统及其他演出器材。

6.团队及人员配备要求:

(1)演出团队为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具有营业性演出资质和丰富的演出经验。剧团成立3年以上,演出100场次以上;

(2)每场演出人员不少于12人。



内容三:“风雅颂”诗经音乐会

1.服务内容

中标单位提供一场大型诗词音乐情景剧,演唱曲目以《诗经》作品为主,将其进行原创编曲,并以歌曲形式做演唱处理,使现代音乐与古典诗词完美融合,给人以美的享受。

2演出地点:园博园欢乐剧场

3.演出时长:时长不少于90分钟。

4.演出曲目:诗经原创音乐20首以上。

5. 团队及人员配备要求:

(1)演出人员达到60人以上;

(3)人员构成:必须有独唱、合唱、舞蹈、乐器等演员,伴奏乐队,国学领域和艺术领域专业人才。



内容四:小型音乐会

1.服务内容: 中标单位组织演出类型丰富的小型音乐会,每种类型演出5至6场,共计不少于30场,体现国内外不同特色的声乐器、舞蹈风格,于公园文化周期间在深圳湾公园内巡回演出,营造轻松、浪漫、欢快的节日气氛。

2.演出地点:深圳湾公园内阅海广场、海韵公园、北湾鹭港、日出剧场、弯月山谷等主题公园。

3.演出时长:活动期间每天演出四至五场,每场不少于60分钟。

4.演出形式:在公园草地或广场上演出,无需搭设舞台,与市民良好互动。

5. 舞台及设备要求:根据欢乐剧场舞台情况进行搭建,舞台道具精美,自备高品质灯光、音响系统及其他演出器材。

6.团队要求

(1)演出团队具有国家二级涉外演出资质;

(2)需有3场以上国外艺术团队的演出;

(3)每场演出不少于5人。



内容五:汉文化集体婚礼

1.服务内容:在深圳湾公园婚庆广场举办一场中国民俗婚庆文化与集体婚礼结合的“深圳湾之恋”文化活动,同时增加符合婚庆主题的汉乐表演,营造海滨公园浓厚的浪漫氛围。

2.活动地点:深圳湾公园婚庆广场

3.活动时长:总时长不少于2个小时,其中汉乐表演时长不少于40分钟。

4.团队要求:

(1)有集体婚礼策划组织实施经验,举办集体婚礼5场以上;

(2)汉乐表演至少有2名演奏员具备国家二级或以上资质;

5.服务要求:

(1)向社会公开征集10对新人;

(2)活动主题鲜明,符合汉式婚礼典雅、尊贵、庄敬的特点,彰显中国传统文化;

(3)活动需复原汉式婚礼的场景,包含亲迎、交拜礼、同牢合卺、解缨结发等基本流程。不设宴席。



内容六:模特表演

1.服务内容:组织专业模特在公园文化周期间,开展走秀表演、市民互动等活动,呈现出热情时尚、别开生面、富有创意的效果,给市民以美的享受。

2.活动地点:中心公园

3.活动时长:总时长不少于1个小时,其中走秀不少于20分钟

4.团队要求:

现场表演的专业模特人数不少于50人,年龄低于25岁,其中,至少20名为外籍模特;

2.服务要求:

(1) 包含走秀表演、市民互动等环节;

(2) 模特服装要求端庄、美观,适合在公园演出。



内容七:世界极限运动表演

1.服务内容:

(1)提供包含滑板、特技单车、街头健身、特技直排轮滑等项目的极限运动表演服务,向深圳广大市民朋友和极限运动爱好者面前呈现高水平欧美极限运动项目及文化。

2.表演地点:深圳市中心公园

3.表演时长:根据公园文化周整体要求,安排两天开展极限运动表演,其中在上午和下午各举行一场极限运动表演,每场演出时间不少于40分钟。表演之外,安排街舞舞种串烧、现场市民互动等热场活动,热场活动时长不少于1小时。

4.人员配备要求:每场表演时间内各项目混合出演,组合人数10人或以上,另配备专业主持人一名,DJ一名。其中:

(1)每场表演不得少于4名国际一级选手。(为保证节目质量,选手必须曾获得过国内大赛前10名、国际一级赛事前20名的、或具有业内影响力的选手);

(2)主持人需具有极限运动主持经验;

(3)配备20名以上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秩序维护。

5.场地与设备要求

由中标单位负责场地设计、运输、搭建、器材租用等全部场地搭建和设备准备工作。

(1)场地:在公园内铺设表演场地为不小于30米长、10米宽,符合极限运动表演要求的矩形硬质地面;

(2)道具:表演道具不得少于标配的3组(1.大四分之一管,尺寸要求:高3米,宽5米,长5米,2.飞台, 尺寸要求:高2米,宽4米,长8米,3.小四分之一管,高2.5米,宽5米,长5米),可根据表演的需求增加组合;

(3)器材:表演器材选手自带;

(4)设备: 表演需搭配高品质的音响系统、DJ设备。场地背景及周边设施必须按公园文化周组织方要求进行搭建与搭配;

(5)表演现场安装大型液晶显示屏,增加表演效果,兼顾更多观看人群。

6.其他服务要求:

(1)采用表演专用音乐;

(2)除表演当天,在公园文化周期间安排五天,将场地提供给极限运动爱好者作为体验使用,并由中标单位做好每日的体验项目安排和现场秩序维护;

(3)表演团队所有表演人员须购买相关保险,表演当中必须陪戴足够护具,做好保护措施。



内容八:风筝表演

1.服务内容:

中标单位组织如下活动:

(1)邀请8-10支国内专业风筝表演团队开展风筝表演;

(2)举办夜光风筝创意秀;

(3)举办大型精品风筝展览,在公园内以风筝元素进行氛围营造;

(4)举办以风筝为主题的市民互动活动;

(5)举办南北流派风筝交流活动。

2.活动地点:大沙河公园

3.服务要求:

(1)大型精品风筝展览要求

a.负责大沙河公园的风筝节氛围整体布置,包括大型风筝堆头以及环山沿路的风筝装饰。

b .负责在山顶放飞场提供精品风筝展览。

c.负责在公园门口提供风筝文化节宣传喷画。

(2)粤港澳风筝表演要求

a.组织10支专业风筝队伍进行表演,每支队伍不少于4人。其中需要包含香港、澳门队伍。

b .提供粤港澳风筝表演时间不少于2天。

c.做好现场医疗卫生工作,设置应急医疗点并安排医护人员,保证现场应急处理医疗事项。

d.提供场地氛围布置,包括舞台背景、宣传标语、音响设备等。

e.安排专业风筝主持人现场讲解风筝文化故事以及介绍表演的风筝项目、队伍。

f.安排的风筝表演项目需要包括:大型软体风筝、运动风筝、动态风筝、传统风筝、创新风筝等五项内容。

(3)风筝民众互动系列活动要求

a. 安排7天风筝民众互动活动的节目单,突出活动亮点。

b.组织开展亲子风筝DIY活动、拉圈风筝比赛、五公里风筝接力比赛等活动内容,增加市民参与度。

(4)夜光风筝创意秀活动要求

a.组织至少2晚的夜光风筝表演。

b.提供不少于10架夜光风筝表演,其中要求提供传统夜光龙风筝表演。

(5)南北流派风筝交流活动要求

a.安排南派风筝代表阳江风筝和北派风筝代表潍坊风筝的风筝师傅进行表演。

b. 现场展示南北流派风筝的特色,形式可以包括制作展示、放飞表演等。



内容九:戏曲表演

1.服务内容:提供7场高水平、形式多样、具有地方特色的的戏曲演出,普及并推广传统戏剧艺术。

2.演出地点:东湖公园文化广场。

3.演出时长:活动期间每天演出一场,每场演出时间不少于90分钟。

4.剧种及剧目要求:

(1)需包含京剧、越剧、豫剧、粤剧、黄梅戏等有代表性的剧种;

(2)表演内容为完整舞台剧目或折子戏专场,其中完整舞台剧目3场以上。

5.演员及团队要求:

(1)每场需有两名以上国家二级或以上演员;

(2)每场需有两名以上国家二级或以上演奏员,鼓师需为国家二级或以上;

(3)需有国家重点剧目、获奖节目,或获奖剧团的参与。

6.舞台要求:

(1)由中标单位负责舞台搭建与包装,自备高品质灯光、音响等演出设备,确保声光影景专业化、舞台化,做到高规格高水平的音控舞美效果;

(2)灯光要求采用适合戏曲表演的柔光,并配备两盏追光灯;

(3)配备4个以上专业耳麦或胸麦;

(2)配备两个电子字幕显示屏,便于现场观众理解剧种内容。



内容十:氛围营造和舞台搭建

1.服务内容:在第十二届深圳市公园文化周11家市属承办公园开展氛围营造,对公园门区进行包装,在公园重点区域和活动现场设置节目展板及拍照板等氛围装置等。此外,需在梅林公园、翠竹公园搭建社区表演舞台,荔枝公园需设计制作舞台背景。

2.服务地点:园博园、东湖公园、莲花山公园、梅林公园、荔枝公园、笔架山公园、皇岗公园、翠竹公园、大沙河公园、深圳湾公园、中心公园。需搭建舞台的公园为梅林公园、翠竹公园和荔枝公园。

3.服务要求:活动现场气氛热烈,美观大方,富有时尚创意, 营造手段多样,符合公园文化周整体定位,与公园环境相协调。



内容十一:宣传视频、画册设计制作

1.服务内容:(1)根据往届活动视频资料,制作1条约60秒的活动宣传视频;(2)对全市20余家承办公园的重点活动进行跟拍,采集图片和视频资料;(3)活动完成后分别制作2条约3分钟、8分钟的活动总结视频;(4)设计并制作活动宣传折页20000份和活动总结宣传画册1000册;(5)与市公园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运营方对接,及时提供每日活动照片,用于微信宣传。

2.服务要求:

(1)确保活动宣传材料完整且交稿及时。

(2)重点活动拍摄全、质量高,能记录下有代表性的活动瞬间与场景;

(3)视频制作精美,视觉流畅。

(4)折页设计与制作应有创意时尚感,方便携带。总结画册设计美观大方,纸张材质较好,印刷工艺较好。



内容十二:整体形象设计

1.服务内容:设计第十二届公园文化周整体形象及相关宣传物料,运用在海报、舞台背景、美陈小品、户外广告及新媒体宣传等渠道。

2.服务要求:设计美观、时尚、大方,符合公园特色和公园文化周整体定位。



三、项目其它相关要求

1.投标方须对所提供的相关内容、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2.中标单位能服从市公园管理中心的安排和管理,按照公园文化周活动的整体要求,积极配合,提供优质服务。

3.由于本项目涉及活动多,活动地点分布在全市各区,项目所含活动时间、地点及内容等,会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的优化和调整,以采购方意见为准。

4.由中标单位负责向活动开展地公安部门办理报备手续。

5.活动准备、开展及撤场期间,遵守公园各项管理规定,做好绿地维护和场地卫生保洁工作。

6.中标单位须做好施工及活动现场的安全保障措施,设备搭建施工结束后提供施工所在地消防和安全机构出具的防火和电检报告。因活动准备或开展对市民游客产生的人身意外或其他纠纷,中标单位负完全责任。

7.中标单位须给项目团队成员购买人身意外险,因活动准备或开展造成的人身意外或其他安全事故,中标单位负完全责任。

8.如演出人员涉及外籍人员的,由中标单位负责外籍人员入境与演出的合法手续。

9.演出内容、氛围营造以及整体形象设计及运用不得侵害第三方知识产权,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而导致的损失与纠纷,由中标单位负责。
10.中标单位要做好恶劣天气应对预案。

商务需求



四、项目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 2017年11月,直至项目完成。

五、合同及支付方式

1.有关管理合同由中标单位同市公园管理中心签署。

2.项目款项支付方式为:中标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支付剩下的70%。

六、注意事项

1.投标方须配合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对证明文件进行核证。

2.中标人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单位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

3.投标人若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或其他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招标答疑阶段提出,以维护招标行为的公平、公正。

4.投标人使用的标准必须是国际公认或国家、或地方政府颁布的同等或更高的标准,如投标人使用的标准低于上述标准,评标委员会将有权不予接受,投标人必须列表将明显的差异详细说明。
5.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技术参数和各项要求的响应应是列出具体内容。如果投标人只注明“符合”或“满足”,将被视为“不符合”,并可能严重影响评标结果。

评标信息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平均价格下浮比例: 5%

评标方法说明:

评标方法

价格分计算方法可分两种:

方法一:价格分=[1-(投标报价-最低价)/最低价]×价格权重×100

当价格分<0时,取0。

方法二:价格分= [1-A×│1-投标报价/Z│] ×价格权重×100

Z---即本次招标的最佳报价,即对所有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有效投标报价取算术平均值,并对算术平均值下浮5~15%作为本次招标最佳报价。

A---价格调整系数,当投标报价低于本次招标最佳报价时,A=0.5;当投标报价高于本次招标最佳报价时,取A=1。

当价格分<0时,取0;方法二仅适用于工程和服务类项目,且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投标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7家。当选用此方法不满足上述条件时,方法一应作为备选方法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

20

2

技术部分

30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实施方案(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工作流程)

10

专家打分

考察内容:

1.实施方案思路清晰,内容完备详实,活动内容、形式、团队配备等符合项目要求;(最优得4分,第二以后按2分递减。)

2.项目整体策划具有特色、创意和文化内涵。最优得4分,第二以后按2分递减。(最优得2分,第二以后按1分递减。)

3.活动现场设计美观,与活动主题契合,需提供效果图。(最优得2分,第二以后按1分递减。)

4.工作计划合理,具有可操作性。(最优得2分,第二以后按1分递减。)



评分依据: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2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5

专家打分

考察内容:

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全面分析、针对性提出的应对措施具有可操作性、提出科学合理化建议。

本项目重难点包括:

1、活动主题要鲜明,形式要新颖,内容具有特色,能调动市民参与的积极性,具有较好的活动影响力。(最优得3分,第二以后按1分递减。)

2、具有完备的安全保障方案,确保游客安全。(最优得2分,第二以后按1分递减。)



评分依据: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3

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10

专家打分

考察内容:

1.投标人需具备与政府的沟通能力和经验;(满足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

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过往活动的策划、组织、执行工作方案或证明材料进行对比评价。(最优得3分,第二以后按1分递减。)

3.根据活动类型,配备经验丰富的业内专家或艺术指导顾问作为质量保障。(最优得3分,第二以后按1分递减。)

4.根据舞美设计制作、舞台搭建、观众席搭建的配备、美观性,及舞台、舞台背景板的规格材质等情况进行综合对比评价。无需舞台的活动根据现场道具或设备器材的规格、完备性进行对比评价。(最优得3分,第二以后按1分递减。)



评分依据: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

4

违约承诺

5

专家打分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5分数;评价为良得3分数;评价为中得1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

3

综合实力部分

38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投标人资格情况及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4

专家打分

考察内容:

1.投标人经营范围中包含承办各类活动演出或组织各类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需提供能体现企业经营范围的证明材料。(最优得2分,第二以后按1分递减)



评分依据:

活动经验证明资料(证明资料可以是合同关键信息,也可以是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能证明得分的其他证明资料)作为得分依据。



提供聘用合同和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聘用合同扫描件的,不得分。按照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

2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5

专家打分

考察内容:

1.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活动执行经验。(最优得3分,第二以后按1分递减)

2.考察项目负责人活动策划相关职称。(最优得2分,第二以后按1分递减)



评分依据:

要求项目责任人2017年1月至2017年8月在投标单位缴交社保,否则不予计分。

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2016年11月至2017年8月社保资料(网页截图或窗口打印资料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均可)及工作经验证明资料(工作经验证明资料可以是合同关键信息,也可以是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能证明得分的其他证明资料)作为得分依据。



提供聘用合同和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聘用合同扫描件的,不得分。按照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

3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

10

专家打分

考察内容:

1.团队成员人数达到项目要求;(最优得2分,第二以后按1分递减)

2.团队成员等级、职称等资质达到项目要求;(最优得4分,第二以后按2分递减)

3.各团队成员拟担任的工作须在方案中做出明确的指派。(最优得2分,第二以后按1分递减)

4.各团队成员具备相关表演或演出组织经验。(最优得2分,第二以后按1分递减)



评分依据:

提供聘用合同和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聘用合同扫描件的,不得分。

按照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

4

业绩

15

专家打分

考察内容:

1.投标人有国际性活动承办经验的,提供相关材料。(有相关经验的,得8分,没有则不得分)

2.投标人有国家性活动承办经验的,提供相关材料。(有相关经验的,得5分,没有则不得分)

3.投标人有市级活动承办经验的,提供相关材料。(有相关经验的,得2分,没有则不得分)



评分依据:

活动经验证明资料(证明资料可以是合同关键信息,也可以是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能证明得分的其他证明资料)作为得分依据。



提供聘用合同和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聘用合同扫描件的,不得分。按照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

5

项目拟使用的车辆(场地、工具、机器)情况

3

专家打分

考察拟使用的车辆(场地、工具、机器)情况(自有、租赁均可),要求提供发票(行驶证)等作为证明资料,一般采取客观化评分。

不得以自有或租赁区别对待。

6

服务网点

1

专家打分

深圳企业,或非深圳企业但在深圳市有合法注册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等机构的,得满分(须在投标文件中就设立的机构类型进行说明,并提供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4

报价合理性部分

5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报价合理性

5

专家打分

考察内容:对照招标文件关于详细分项报价的要求,结合本项目完成(服务)期限要求和人员要求,考察投标人"详细分项报价"的科学性及合理性。横向比较,分档评分:最优得5分,第二以后按2分递减。

5

诚信情况

7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诚信评价

5

专家打分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加强招投标评审环节诚信管理的通知》(深财购[2013]27号)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的,本项不得分,未出现相关诚信问题的得满分。以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库中的处罚记录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向评委会提供相关信息。满足得5分,不满足不得分。

2

履约评价情况

2

专家打分

根据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项目履约情况现场抽检结果,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以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关于给予供应商履约评价差的函》的落款日期为准),供应商履约评价出现评价为“差”的,本项不得分。未评价为“差”的,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向评委会提供相关信息。满足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

备注:不得设置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业绩和奖项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作为加分条件。



备注1:本公示期限为2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登录采购系统,点击“提出需求疑问”功能点进行质疑,由采购人进行回复。
备注2:供应商在公示期过后对采购需求仍有异议的,请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应予答复,并将供应商异议及答复材料在制作采购文件前移交给集中采购机构或社会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公告查询地址:http://www.cgzx.sz.gov.cn/)。采购需求疑问及回复列表
序号疑问标题疑问内容疑问单位疑问人疑问附件疑问日期标题内容单位采购人附件日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文化 公园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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