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路桥集团龙青高速公路房建工程项目混凝土材料招标公告

山东省路桥集团龙青高速公路房建工程项目混凝土材料招标公告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龙青高速公路房建工程项目混凝土材料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招标采购项目已由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龙青高速公路房建项目经理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混凝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混凝土一批(详见清单),要求产品性能稳定、质量可靠,生产厂家提供质保、售后服务;供货期限为合同签订后分批次供货。本次采购招标确定一家单位中标,由中标单位负责本项目招标混凝土的供应。供货地点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龙青高速公路房建项目施工地点。

具体对招标混凝土的要求如下表:


序号

规格

总量(m3)

技术标准

1

C15

423.734

详见第六章

2

C20

4.02

详见第六章

3

C25

406.968

详见第六章

4

C30

5258.806

详见第六章

5

C30(P6)

185.8

详见第六章

总计:

6279.328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相关产品的生产制造、销售,企业信誉良好。

3.1.2资格及注册资金要求:

投标人为材料生产商,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以上。

3.1.3资质要求: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或具备同等质量的资格认证书。

3.1.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具备投标资格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0日至2017年9月25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龙青高速房建项目部 ,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如需其他证明资料,可进行相应补充修改)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元,售后不退,图纸(如需要)押金每套100元,招标结束后退还图纸押金,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能退还图纸,或图纸缺损、有污迹,均不予退还押金,视为投标人购买了此图纸的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

送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17 年 10月10日 9 时 30 分,

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10月10日 10 时 00 分,

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至龙青高速房建项目部。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定于送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省路桥集团OA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龙青高速公路房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址:山东省招远市府前街南首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刘培文

电话:155*****852

2017年9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材料 混凝土 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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