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冈县2017年扶贫项目(第三批)招标公告
青冈县2017年扶贫项目(第三批)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HKC2017G09-03
1.招标条件
青冈县2017年扶贫项目(第三批)已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青冈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青冈县境内。
2.2建设规模:德胜镇永安村广场1000平方米、柞岗镇革新村广场1000平方米、永丰镇中甫村广场900平方米、兴华镇二场村广场1000平方米、中和镇二排五村广场1000平方米、芦河镇保国村广场1000平方米、劳动镇跃进村广场1000平方米、劳动镇新富村广场1000平方米、德胜镇永安村文化活动室108平方米、建设乡双信村文化活动室108平方米、迎春镇新华村文化活动室132平方米、迎春镇发展村卫生室64平方米、修建明排3968延长米、入户涵228处、单孔过路涵38座、栅栏4800延长米、大门228个;详见招标文件。
2.3计划工期:
2.4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
2.5标段划分:一标段德胜镇永安村广场、柞岗镇革新村广场、永丰镇中甫村广场、兴华镇二场村广场;
二标段中和镇二排五村广场、芦河镇保国村广场、劳动镇跃进村广场、劳动镇新富村广场;
三标段德胜镇永安村文化活动室、建设乡双信村文化活动室、迎春镇新华村文化活动室、迎春镇发展村卫生室;
四标段修建明排、入户涵、单孔过路涵、栅栏、大门。
********2">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一、二、四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三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同类项目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一、二、四标段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已注册到投标单位);三标段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已注册到投标单位),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人需委托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到招标人处出具投标承诺书后方可投标。
********3">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本项目必须由法人授权委托人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投标企业基本账户的开户行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给招标人出具的投标承诺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项目管理机构成员(拟派项目经理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上述人员的有效证件及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所在地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据的针对本项目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上的无失信查询截图,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4投标人须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如发现虚假材料,将拒绝出售招标文件,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4.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6施工图纸请与招标人联系。
********4">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0月10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黑龙江康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绥化分公司。
********5">6.发布公告的媒介
********6">本次招标公告在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冈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方式:159*****659
联系人:赵先生
招标代理:黑龙江康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3栋1单元1901号
联系电话:********190
联系人:张先生
日期:2017年9月20日标签: 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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