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少年宫(科技馆)建设-----二次装修及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区少年宫(科技馆)建设-----二次装修及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 穗开管办[2008]11号文 批准,广州开发区萝岗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建设单位)、广州永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现对 区少年宫(科技馆)建设-----二次装修及智能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区少年宫(科技馆)建设-----二次装修及智能化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开发区萝岗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 ***-********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代业主):广州永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 131*****348
三、建设地点:萝岗中心区文教园区,北二环高速路以东,萝岗中心区规划2号路以北地块
四、招标内容、规模及标段划分:区少年宫(科技馆)建设-----二次装修及智能化工程,其中二次装修指区少年宫(科技馆)内各功能区域的装修深化设计及施工,包括①吊顶工程、隔断工程、饰面工程、涂料工程、玻璃工程、楼地面工程等土建项目;②各功能房间内的水、电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③按二次装修设计要求需要完善的消防、空调、设备的接口施工;④其他按照二次装修图纸需要完成的项目;⑤剧场专项工程、剧场座椅及声学装修;⑥报告厅座椅;⑦天象馆施工;智能化工程包括楼宇监控与管理系统集成(BMS.net)、综合布线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包括:物业管理系统)、综合保安管理系统(包括:闭路电视监控系统、防盗报警和紧急求助系统、门禁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智能巡更系统、智能钥匙管理系统)、楼宇自控系统、一卡通管理系统(包括:门票管理系统)、计算机通信网络系统(包含无线网络系统)、多媒体信息发布及查询系统、剧场和音乐舞蹈培训室扩声系统、公共广播系统、数字会议和多媒体展示系统、多媒体教学系统、有线电视系统、机房工程、IP分布式服务呼叫中心、设备与材料的供应及其运输、包装、现场仓储、安装、设备安装、布线施工和电气接线、系统测试、调试以及与相关系统的联调、系统正式移交业主之前的试运行和系统维护、技术培训和系统正式移交后的技术服务与支持、编制系统竣工图及竣工资料等全部工作。
五、预计发包价: 约3000万元(其中智能化工程约500万元,机电安装约650万元)
六、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08 年 10 月 6 日---- 2008 年 10 月 7日
上午: 09:30-11:30 下午: 14:00-16:0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广州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
九、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敦促有关施工企业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建安函[2008]50号)规定情形的,执行该通知);
3、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要求:
①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一级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注:该设计资质与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必须为同一单位具有)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
②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或以上资质;
③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一 级注册建造师,且在广州市建委备案(未取得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的应符合《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建筑[2008]192号)第二条规定或穗建筑[2008]309号文第二条规定),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5、投标人自2006年 9月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以下类似工程业绩:
①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一级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造价在900万元以上的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应由广州地区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确认)、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及提供相应业绩的建设单位地址、联系人、固定办公电话;
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造价在900万元以上的工程设计,需提供中标通知书(若有)、设计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及提供相应业绩的建设单位地址、联系人、固定办公电话;
③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或以上)资质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造价在250万元以上的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若有)、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及提供相应业绩的建设单位地址、联系人、固定办公电话;
④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造价在300万元以上的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若有)、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及提供相应业绩的建设单位地址、联系人、固定办公电话;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8、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9、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 10 月 7 日前3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10、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1、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2、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的投标单位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工作协议以附件三格式为准),但不得同时参加两家或以上联合体,否则,取消所有与其组成联合体的投标资格。
1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4、联合体主办方拟派施工管理架构人员设置必须配备项目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拟派的施工管理架构人员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员工,提供拟派施工管理架构所有人员2008年1月以来有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及管理架构人员的身份证、上岗证复印件;联合体非主办方须提供相应的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包括:2008年1月以来有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15、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的单位或个人报名(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接受报名时广州开发区网站上公布名单为准)。
16、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企业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报名截止前已在广州市建委完成告知性备案(有关企业在广州市建委办理告知性备案情况以广州城市建设网公布为准)。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 12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12 名少于等于20名时,择优选取前12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20名时,择优选取前20名并从中抽取12 名的投标申请人成为正式投标人。
4、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择优表见附件二《区少年宫(科技馆)建设-----二次装修及智能化工程择优项目表》)
十一、接受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作执行《关于发布〈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和〈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的决定》(穗建法[2005]161号)及市招标办《关于重新发布加强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号)规定,资格预审工作由业主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十二、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计算预算价,装饰装修下浮10%,智能化下浮8%,机电类下浮10%,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二 份, 一 份正本 一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若报名资料中未能按要求提供原件核查,该单位的资格预审将不通过。当采用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时,择优所用资料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标明为“择优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这部分资料,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十四、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十五、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广州开发区网站(网址:http://www.getdd.gov.cn)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也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和广州开发区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本招标公告使用GZZB200612-001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业主名称): 广州开发区萝岗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项目管理单位):广州永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名称): 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08年9月 日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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