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环境监察二期)招标公告
移动环境监察二期)招标公告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受江苏省环境监察总队、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控中心(江苏省环境信息中心)委托,就该单位所需的“江苏省移动环境监察(二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江苏省移动环境监察(二期)项目
标书编号:JSZC-G2017-226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根据国家和省的标准要求,结合我省环境监察机构移动执法能力现状,在省本级和南京、无锡、苏州、南通、泰州等城市试点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统一规划,全面推进全省环境监察机构移动执法能力建设,升级移动执法系统软件,实现全省环境执法信息互联共享,实现执法文档格式化,执法流程规范化。进一步提高环境执法效能,提升环境监察工作水平。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418万元。超过该预算的投标总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根据国家和省的标准要求,结合我省环境监察机构移动执法能力现状,在省本级和南京、无锡、苏州、南通、泰州等城市试点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统一规划,全面推进全省环境监察机构移动执法能力建设,升级移动执法系统软件,实现全省环境执法信息互联共享,实现执法文档格式化,执法流程规范化。进一步提高环境执法效能,提升环境监察工作水平。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418万元。超过该预算的投标总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次所投设备产品,其中便携式计算机、便携打印机、手持平板设备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调整公布的第二十二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型号。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7年10月11日上午8:30-9:3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1日上午9: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李明姬
六、开标有关信息
2017年10月11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会议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23号知海大厦6楼
邮编:210029
采购中心联系人:李明姬 联系电话:***-********
采购人: 江苏省环境监察总队、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控中心(江苏省环境信息中心)
采购人联系人:杨辉、徐洁 采购人联系电话:***-********、********
采购人联系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176号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3份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要求:
本次招标收取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肆万元整。
保证金缴纳形式及账户见附件“保证金账号”。
十、其他
初审合格的投标人有不超过15分钟的项目陈述及演示时间(自备笔记本电脑及相关电子文档,采购中心提供投影仪及幕布)。
投标人应提供与本项目类似的产品进行现场演示,演示系统应尽可能从业务需求、技术两个方面展现投标人对本项目总体建设思路的理解,仅提供PPT讲解和录频演示不得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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