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2017年10月-2019年12月售后业务合作方引入采购项目_比选公告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2017年10月-2019年12月售后业务合作方引入采购项目_比选公告
?本项目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集中采购,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终端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 ||||||
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一、 项目背景、目的及主要内容 (一) 公司概况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隶属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在全国31个省(区、市)设有分公司。是按照市场化机制设立的独立运作的专业化子公司是为中国移动各省(区、市)公司、专业公司提供终端的“渠道”,具有快消品分销和零售企业的特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成立于2012年6月,是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在宁夏省的唯一分支机构。 (二) 本项目背景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迅猛发展,行业竞争的进一步加剧,4G+终端带动客户发展、促进收入提升是决定企业竞争力、影响力的主要因素。终端服务是存量和流量经营中重要的一环。为加速终端服务与营销融合,用差异化的终端服务促进4G+终端销售和流量经营,我省拟在2017年对省内售后服务进行公开比选。 (三) 本项目目的 为了提高采购方在省内售后网点覆盖率,提升采购方售后服务时效,进一步加强采购方售后服务能力,提高用户满意度,提升用户感知。特开展此次公开比选。本项目需求分为1个包段,选择1家供应商提供售后业务服务工作。 (四) 本项目服务范围、时间、主要内容及方式 1.服务范围:宁夏省内终端售后服务。 2.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时间为2017年10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3.服务内容: (1)供应商负责配合采购方给当地移动提供售后服务体系业务支撑。 (2)供应商按采购方要求,配置售后业务及管理支撑所需服务,并开展必要的业务培训和考核,确保服务人员能够满足业务需要; (3)在采购方指导下,根据当地终端市场发展情况,完成终端售后服务网点建设,组织开展售后业务运作。 (4)供应商负责配合采购方完成机顶盒、光猫等以旧翻新及售后服务体系地市各网点现场巡检、培训等工作。 (5)供应商负责向移动客户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故障终端维修、保修、换机、检测等服务,并严格执行《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6)宁夏省内所有中国移动合作终端售后业务,包括最终用户及移动营业厅、经销商送修,承接以下业务:故障终端咨询、升级、维修,送机维修,参数调试,售后数据录入,业务投诉处理等。 (7)供应商负责对采购方指定有终端售后需求的客户进行接待,以及故障机维修,处理客户关于终端售后的相关投诉; (8)积极协调厂家提供服务保障能力。 (9)供应商负责对采购方指定故障终端进行售前换新、售后维修、软件升级等售后服务相关工作; (10)如采购方再获取新品牌终端售后服务的,采购方向供应商发出新增受理品牌的故障终端的书面通知,供应商应无条件承接新增受理品牌的故障终端。 (11)年终端维修任务量不低于30000台。 (12) 供应商配合采购方参与其它与定制终端维修相关的服务活动。 (13)供应商负责为采购方客户提供附件销售及与终端售后服务相关的增值业务。 (14)供应商负责售后服务相关业务和增值服务的推广、销售; (15)年终端销售(或增值业务)任务量不低于30000台; (16)供应商负责对市场竞争信息收集、提供采购方要求的周报、月报等常规报告; (17)供应商应具有完善且合法的人员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对人员薪酬核算、工资表制作、工资发放、社保缴纳、个税代扣、福利发放等)以保证供应商向采购方提供稳定的服务; (18)供应商承担业务内的双向物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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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要求 1. 依法成立三年及以上的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如为分 支机构则需提供上级法人的资质文件、上级法人针对本项目对分支机构的授权书证明文件及针对本项目对分支机构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 2、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或以上。 3. 资质要求:企业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服务内容。 4. 业绩要求:参选方自2015年1月1日至今具备同类业务 (通信产品类)外包服务项目经验。 5、纳税人资格:供应商具备自行开具或由当地税务机关代开 增值税专用发票。 6. 财务要求:不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清算状况, 参选方须提供近两年(【2015】年和【2016】年)的财务报表及外部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7. 信誉要求:信誉良好,供应商最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 与中国移动无违约行为(需提供承诺书)。 8、唯一性: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包段的应答。具有相同股东且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包段的应答。 9、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挂靠、转包或分包(提 供承诺书)。 10、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11、特殊要求:售后网点有固定的维修技术人员,须同时具 备维修师劳务合同及维修资质证明复印件两个证明,若法人与维修工程师为同一人可不提供劳务合同。售后网点须承诺中选后建立完善合理的管理制度。设立专门的咨询投诉记录、维修工作台帐、维修费用结算台帐、配件使用台帐,建立完整的用户档案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卖时间为2017年09月13日10时30分至2017年09月2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进行项目报名(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直接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的供应商请先注册,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潜在供应商根据操作手册进行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 3.2 报名通过的供应商登录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的购买,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零元(¥0元)整。 注意: 无论比选文件是否收费,经采购人审核报名通过的供应商,请务必在 比选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比选项目进行比选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3.3 供应商针对供应商注册、报名、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3.4 供应商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 ||||||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纸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9月25日10时30分;地点:终端公司宁夏分公司小会议室;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提交,截止时间同上。本次开标将于上述应答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4.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应答文件,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电子应答文件,以上各种情况均为无效应答,采购人不予受理。当电子应答文件出现应答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若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在开标现场供应商须提供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进行应答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至少3张不同操作步骤(包含上传、加密、提交操作)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并经采购人确认,则该应答人的应答文件以纸质应答文件为准,电子应答文件同时失效。采购人有权对应答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应答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 ||||||
五、电子采购应答规则 5.1 供应商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按4.1要求地点递交纸质应答文件。 5.2 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应答正常时,应答、评审以电子应答文件为准。 5.3 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开标解密异常(包括价格、技术、商务等)时,开标、评审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应答文件为准。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只有应答价格异常时,开标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应答文件的报价为准,后续评审时该供应商以电子应答文件的技术、商务文件为准。 注1:供应商的电子应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即唱价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注2: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应答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注3: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仅在(http://)、“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 (http://b2b.10086.cn)、中国移动xxx省公司自有门户网站(xxxxx)上发布,比选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比选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启应答等事宜。 | ||||||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文婷 联系电话:138*****097 | ||||||
八、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http://)、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中国移动xxx省公司自有门户网站(xxxxx)。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 ||||||
九、附加项 无 | ||||||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2017年9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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