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局智能馆库二期及数字档案馆软件系统升级改造招标公告

档案局智能馆库二期及数字档案馆软件系统升级改造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宁海县档案局

二、项目名称:宁海县档案局智能馆库二期及数字档案馆软件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三、项目编号:NHZFCG-D*******

四、采购项目内容:智能馆库二期及数字档案馆软件系统升级改造(详见采购需求)

五、拟定供应商名称:上海中信信息发展有限公司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七、响应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八、申请理由:宁海县档案局智能馆库一期由上海中信信息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开发内容有基础平台以及库房密集架、温湿度控制、门禁控制、视频监控等4个功能模板;第二期项目开发内容有环境控制、入侵控制、安防消防、声控灯控、RFID电子标签、信息发布等6个功能模块;由同一家公司开发有利于项目的延续性。

本次采购国家级数字档案馆软件由上海中信信息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完成,包含:数字档案室,数字档案馆,电子文件移交接收平台。符合国家级数字档案馆的测评标准,直接采购部署,有利于减少开发成本,有利于今后全省档案统一管理。

综上所述,此项目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九、其它事项: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意见。

十、特别提醒:供应商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站点(http://www.nbzfcg.cn)完成供应商注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发中标通知书。

★十一、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20日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果投标人在2014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投标人须提供成立之日至2017年9月20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提供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20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或内容不符、日期少于上述时间的,则按无效标处理。“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查询预约电话:****-********

2.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资格。如出现不可抗力无法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采购。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海县档案局

地址:宁海县县前街18号

联系人:周君伟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采购代理机构: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六楼

联系人:高凤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9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软件系统 档案馆 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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