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17-2020)及2018-2020年度实施计划编制单位招标公告
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17-2020)及2018-2020年度实施计划编制单位招标公告
第一章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颍上县城镇低效用地开发专项规划(2017-2020)及2018-2020年度实施计划编制单位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颍上县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17-2020)及2018-2020年度实施计划编制单位采购项目已经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颍上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该项目的规划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1 项目名称:颍上县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17-2020)及2018-2020年度实施计划编制单位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YSZGY-CG*******
1.3 招标人:颍上县国土资源局
1.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颍上县境内
2.2 项目内容: 对颍上县城镇建设用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编制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17-2020)及2018-2020年度实施计划,明确改造利用的任务、性质用途和规模布局,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项目预算:26万元。
2.4编制周期:6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编制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的有关规定及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3.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3.3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土地评估B级及以上资质;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向前追溯 3年)投标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0日内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 2017年9月20日起可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yzx.fy.gov.cn/FuYang/)、颍上招投标网(http://ysxztb.com)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开标前 1 小时内到颍上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受理大厅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并领取收据,未提交收据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10 月13 日10时 00分,地点为颍上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
5.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绝接受。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颍上县国土资源局 代理机构:颍上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颍上县 顺河路89号 地 址:颍上县人民西路246号
联系人: 谢鹏 联 系 人:鲍先生
电 话:139*****819 电 话:****-*******
邮箱:********8@qq.com 邮箱:*******@163.com">ys*******@163.com
8.重要提示
8.1、以投标人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领取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退还投标保证金和处理质疑、投诉等有关事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依法委托代理人办理,代理人应为投标人内部成员以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确认,同一项目除特殊情况外只能同一人代理,否则不予受理。
8.2、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不诚实信用,按有关诚信承诺处理。
8.3、定标前由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进行约谈及考察,如发现弄虚作假、围标、串标、出租、出借资质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处理。
8.4、中标(成交)供应商要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1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8.5、合同履行期间,经查实供应商有非法转包、出卖资质违法行为的,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采购人可以终止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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