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区2007年新农村污水处理站工程(第一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顺义区2007年新农村污水处理站工程(第一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单位:北京市顺义区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坌集信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顺义区2007年新农村污水处理站工程已由北京市顺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顺发改[2008]47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市顺义区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本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该项目工程建设总投资1419.94万元,全部由本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第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杨镇曾庄村、大孙各庄镇东华山村、张镇行宫村、北务镇道口村、龙湾屯镇柳庄户村、南彩镇后郝家疃村,共6个行政村。
2.2建设规模
建设污水处理站9座,污水设计能力为480吨/天。采用接触氧化工艺。
2.3招标范围
本工程第一标段施工图纸中的全部施工内容。
2.4标段划分
上述招标范围所示内容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8年10月24日至2008年10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坌集信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富豪村北)购买招标文件。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在出售招标文件时,只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供审查(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只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本工程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8年11月20日9时20分,地点为北京坌集信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二楼会议室(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富豪村北)。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北京市招投标信息平台(http://www.bjztb.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顺义区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坌集信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
地址:顺义区石园北区东侧民政局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富豪村北
综合办公楼内
邮编:102100邮编:101119
联系人:金宇
电话:138*****820
传真:********
批复文号顺发改[2008]4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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