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ZZB-YY-NMCT081010
一、 招标条件
尼木县职工餐厅建设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尼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金来源:国家投资,工程已具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招标概况及范围:本工程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873.64平方米;内容:土建、装饰、水电安装等。
建设地点:尼木县政府院内。
工 期:详见招标文件。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设计施工图规定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以上项目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的独立法人,且具有高原施工经验。(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
2、上述工程项目要求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具有高原施工经验。
3、上述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08年10月24日至2008年10月30日。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每天上午9:30—12:30,下午3:30-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到拉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第二会议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套8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资料需邮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100元人民币。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3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上述资料。
1、单位介绍信、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2、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承建上述工程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区外施工企业的须持有西藏自治区建设厅颁发的在藏备案登记证书;
5、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财务审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08年11月19日上午9:30分,递交到拉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招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商报》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尼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熠昱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江苏路30号卧龙宾馆二楼
联 系 人:牛俊飞
西藏熠昱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0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