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东线(Y337)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招标公告
霞东线(Y337)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建瓯市东峰镇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17-09-20 17:57:53
开标时间: | 2017-10-09 10:00:00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瓯市东峰镇霞东线(Y337)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单位为建瓯市东峰镇公路养护管理服务站,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建瓯市东峰镇公路养护管理服务站,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耀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建瓯市东峰镇;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94127元,发包价为:174714元,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范围为建瓯市东峰镇霞东线(Y337)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2.4.工期要求:3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5.标段划分:\;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应具备建瓯市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证。
3.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4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投标人或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5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
3.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被福建省交通主管部门评为(普通公路)C级或D级且处在处罚期内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10本项目中标单位须按瓯财预【2017】18号文《建瓯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我市建筑业营改增后税源管理的通知》内容要求,中标单位如为异地注册企业,需在我市辖区内注册成立子公司或分公司且在我市辖区内开具发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1日至2017年9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授权委托人凭企业介绍信、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拟派出本项目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交安)B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投标函到福建耀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瓯市东门恒松大厦5楼)购买招标资料(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资料费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K=10%。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开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仟元(¥2000元)(未中标者当场无计息退还)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方式现场提交。
7. 履约保证金金额及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方式
7.1. 履约担保金额:签约合同价的10%。
7.2. 履约担保形式:履约保证金从中标单位账户转账提交(履约担保的退还时间:按合同约定)。转入账户名称:建瓯市东峰镇会计服务中心:账号:9050 6180 1001 0000 0022 03,开户行:建瓯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东峰信用社。
7.3. 提交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9日上午10时00分,开标地点为建瓯市东峰镇人民政府会议室(福建省耀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收标处);
8.2. 投标人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与投标报名时相同的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参加投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招标人:建瓯市东峰镇公路养护管理服务站
地址:建瓯市东峰镇公路养护管理服务站
电话:139*****702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耀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建瓯市东门恒松大厦5层,
电 话:180*****627
联系人:黄先生
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答疑内的全部内容),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工期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6.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8.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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