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X154线K0+000-K7+600路面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长乐X154线K0+000-K7+600路面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CLG〔2017〕0603
开标时间:2017-10-16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市公路局长乐分局
所属地区: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HCCLG〔2017〕06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乐X154线K0+000-K7+600路面修复工程已由福州市公路局以榕路工〔2017〕30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公路局长乐分局,建设资金来自福州市公路局养护工程计划专项资金,招标人为福州市公路局长乐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建设地点:长乐市;

2.2招标项目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元;

2.3招标项目施工工期:50日历天;

2.4招标项目招标范围:长乐X154线K0+000-K7+600路面修复工程,路面置换版2205m2,沥青路面修复18900.7m2,DZJ注浆8488.51m2,洒布高分子渗透粘合胶1332m2,热熔标线2103.3m2。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养护工程二类乙级资质,且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保持一致。

备注:凡使用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的,均须在递标前完成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延续注册。其中项目经理若为一级临时建造师证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投标人未被评定为最新福建省交通厅现行普通公路项目信用考核C、D级施工企业的。

3.7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存在闽交建〔2009〕29号和榕交建〔2008〕 84号文件规定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情形。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7年9月21日至2017年9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 时至12:00 时,下午15:00 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等每套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日期之前汇到招标文件指定帐户;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帐的形式汇出;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捌仟元整(¥58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6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处(地址: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3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证,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招标人:福州市公路局长乐分局

地 址:福建省长乐市三峰西路389号

电 话:****-********

联系人:饶工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百花洲路16号御景商务中心二期202

电话:158*****325****-********

联系人:江工

投标保证金账号:

账户名称:福州市公路局长乐分局;

账 号:1402 0701 0901 4405 556;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长乐支行;

注: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须注明“HCCLG〔2017〕0603”,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而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地址: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

监督部门:长乐市交通运输局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修复 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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