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2017年实施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梅河口市2017年实施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X2017Z034(JL01)
1.招标条件
梅河口市2017年实施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17】14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梅河口市实施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及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预算内投资80%,省级配套10%,县级配套1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监理工程内容:建设高产稳定田8700亩,修建渠道衬砌工程19622,修建渠道配套支斗进水闸工程14座;改建渡槽工程3座;修建渠上涵工程59座、路下涵4座;改建拦河闸工程2处。
2.2 监理招标范围:上述工程及附属配套设施工程施工监理。
2.3 监理建设地点:梅河口市海龙镇、湾龙镇、山城镇。
2.4工期要求:开工日期为2017年10月20日,竣工日期为2017年12月30日。
2.5 施工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结束止。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7 监理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具有一项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高级工程师职称。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的规定,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自行针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向项目建设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交查询结果《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1日至2017年9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窗口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的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12日10:00时,地点为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梅河口市实施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梅河口市
联系人:胡北
电话:********45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6255号(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院内后楼三楼)
联系人:汪先生、石先生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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