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部职工食堂对外承包招标公告
总部职工食堂对外承包招标公告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
总部职工食堂对外承包招标公告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总部职工食堂对外承包,现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餐饮服务企业参加竞投。
一、 项目概况
1 采购方: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
2项目名称:总部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3资金预算:参照上一年度的金额(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保调整除外)
4 项目内容:项目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详见《需求书》,《需求书》可现场领取
5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推荐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经营范围;
2) 供应商需承诺在承接此项目后不得整体转包他人来实施或全部肢解分包、部分分包;
3)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 供应商在上海地区有良好的、可靠的售后服务和质保体系;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7) 供应商需提供3年内业绩证明;
8) 供应商须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供应商。
三、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一份);
2 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一份) ;
3 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5 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食品安全管理系统认证证书(复印件一份);
6 供应商须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供应商(复印件一份);
注:以上材料在送投标文件时递交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
四、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于2017年9月9日至9月19日(工作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到本中心(宛平南路600号4号楼3楼)递交投标文件。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9月19 日15:30
六、递交响应文件地址:4号楼3楼301室
采购人: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600号
联系人:梁焱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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