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呼和浩特铁路局新建调度所工程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物资】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呼和浩特铁路局新建调度所工程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铁路局新建调度所工程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谈判编号:EEBONE-2017-20

********3">1. 谈判条件

本项目呼和浩特铁路局新建调度所工程已由铁道部以《关于新建张家口至呼和浩特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2】170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呼和浩特铁路局调度楼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呼和浩特铁路局新建调度所项目部。

********4">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 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呼和浩特铁路局年新建调度所位于呼和浩特铁路局北侧地块内。建筑基底面积为1847㎡, 地上8层,地下2层,地下设置出地面车道,地面设置环路,总建筑面积23002㎡。建筑檐口高度50.00m

1.运调系统与既有系统搬迁工程,包括通信、信号、信息、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系统工程;

2.新建调度所配套车库工程。

本标段(HHDDSSG-2)工程主要工程范围:设计范围内的通信、信号、信息、FAS系统、BAS系统、外电、变配电及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总投资24342.29万元,(其中:通信专业4130.05万元、信号专业7456.42万元、信息专业8741.48万元、电力及牵引供电专业3245.76万元、其他768.56万元)。

本工程是以集团公司名义中标,由一公司具体负责管理施工的项目。

2.1.2采购内容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等详见《技术规格书》。

********5">3. 谈判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对谈判人资格的基本要求:

(1)谈判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谈判项目的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具有谈判物资设备生产供应能力及经验的生产商或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其响应产品及同类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近两年内无不良质量通报;

(3)生产厂商(如果有)近3年财务状况应为良好,生产厂商(如果有)均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4)生产厂商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有效的ISO 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出具省部级或以上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近三年以内的质量检测报告;

(5)生产厂商需提供近三年以内铁路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购销合同影印件;

(6)采购物资设备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生产厂家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中铁检验认证(CRCC)范围,谈判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谈判人须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7)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近两年无不良履约信用记录;本次不接受中国铁路总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交易的供应商;谈判人必须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范围内。

(8)生产厂商和代理商(如果有)近3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作详细说明,须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谈判中同时谈判。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谈判,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谈判;

(10)谈判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自递交谈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作为否决谈判条件。潜在谈判在谈判响应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有或无都需填报且需要谈判人当地法院盖章)。

3.2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谈判外,其余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谈判。

3.3谈判人必须保证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

3.4本次采购对谈判人的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呼和浩特铁路局新建调度所工程物资需求一览表》。

********6">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本次谈判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潜在谈判人购买谈判文件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凡有意参加的潜在谈判人,请于201792310:00前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将电子扫描版发送至邮箱htjddlxmb@126.com

发售谈判文件时间:2017921日至2017924日。每天9:0017:00

谈判人根据所购买包件售价,将标书款足额汇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如下)。采购人收到汇款信息并经核实后,通知谈判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下载电子版谈判文件。

标书款采用汇款形式收取,标书款请电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呼和浩特铁路局新建调度所项目部

帐号:150*****890********4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铁路支行

谈判人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谈判编号及包件号。

4.3谈判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4.4有关谈判文件的答疑文件将在中国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公司网站(http://www.eeb.cn/)发布。

5.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7928 8 30 分至 10 00,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 2017 928 10 00 ,递交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国贸南马路工行大院五号院。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将在(http://)、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和中国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公司网站(http://www.eeb.cn/)同时发布。

********9">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呼和浩特铁路局新建调度所项目部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铁路局新建调度所项目部

联 系 人:辛坤

电 话:182*****253

邮 箱:********80@qq.com


附件1:呼局调度楼谈判公告附件.docx
附件2:呼局调度楼谈判公告.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资 调度 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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