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烟铁矿生产用煤招标公告
龙烟铁矿生产用煤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CZB-2013-1148-318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CZB-2013-1148-318
项目名称:龙烟铁矿生产用煤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委托,对龙烟铁矿生产用煤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招标范围:3710吨5500大卡烟煤(混煤)、3290吨5800大卡烟煤(大块)
供货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3.交货期:中标通知书发后15天内具备发货条件。根据龙烟铁矿冬季生产需要,拟上述物料分批供货,正式发货时间以招标方书面或电话通知为准。
4.交货地点:龙烟铁矿。
5.指标要求:
(1)热值:烟煤(混煤)热值≥5500KCAL/KG,烟煤(大块)热值≥5800KCAL/KG;
(2)粒度:烟煤(混煤)≥3mm且≤50mm,烟煤(大块)≥50mm;
(3)全硫≤0.5%;
(4)灰分≤15.5%;
(5)挥发分≤37%;
(6)全水分≤11%。
6.标书中数量为需方预计用量,结算数量以需方实际采购量为准;
7.投标人资格标准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注册资金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国内煤炭合法经销商;
2)具备有效期内的包含煤、煤炭在内的经营许可。
3) 投标物料近三年一份以上同品类业绩。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5)企业注册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
6)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8.潜在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
(1)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核验原件);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盖公章);
(3)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并核验原件);
(4)有效期内的包含煤、煤炭在内的经营许可(复印件盖公章,核验原件);
(5)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复印件盖公章);
(6)近三年一份以上同品类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核验原件);
(7)企业注册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原件不退回)
以上报名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
9.报名时间:2017年9月21日起至2017年9月27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工作日接受报名)。
10.招标文件售价:每套800元人民币
11.报名地点: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时代景苑104楼1单元602室
12.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3.开标地点:河北省唐山市建设北路81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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